兴山物价第十九期
兴山县物价局办公室 2011年9月2日
兴山县物价局采取有力措施
确保特大洪涝灾害过后市场价格稳定
8月21日至22日,兴山县普降特大暴雨,造成全县8个乡镇受灾,经济损失达1.7亿多元。为确保特大洪涝灾害过后市场价格稳定,兴山县物价局积极应对这一天气变化情况,及时取以下四条措施,确保特大洪涝灾害过后市场价格稳定:
一是积极与交通运输部门协调,及时疏导修通209国道和312省道公路,并加大对绿色通道政策的检查落实力度,保障进县物资的安全快捷运输;要求出租车公司不得利用特大洪涝灾害气趁机宰客,坚持打表收费;各超市在近期组织好人民生活必需品货源供应,特别是做好粮油、蔬菜等生活必需品的供应,严禁随意涨价。
二是切实抓好居民生活必需品市场价格的监测。市场监测股对居民生活必需品市场价格实行日监测上报制度,并在南阳镇、高桥乡等重灾区乡镇委派专人深入市场采价,当天上报汇总,及时掌握价格动态,一旦发现价格异动及时上报县政府及上级价格主管部门。
三是坚持日巡查制度。价格监督检查分局对古夫城区的汇金、方东等大型超市,永安、体育场等农贸市场和昭君镇的农贸市场,坚持日巡察制度,密切关注市场价格动态。对利用特大洪涝灾害趁机囤积居奇、哄抬物价或利用不正当价格手段进行价格欺诈等不法价格违法行为严厉查处。
四是加强组织领导。该局组成由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的市场价格暗访组,不定期对市场进行明查暗访,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通过采取以上四条措施,收到了良好的效果。目前,全县居民生活必需品市场价格稳定,为顺利开展救灾和恢复重建工作营造了良好的市场价格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