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府关于宝应县主城区原柴油机厂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报告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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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7月26日发表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你局上报的《关于请求批准<《宝应县主城区原柴油机厂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报告》>的请示》(宝自然资发[2020]11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局上报的《宝应县主城区原柴油机厂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报告》(以下简称《报告》)。
二、规划范围:《宝应县主城区原柴油机厂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报告》项目东至苏中中路,西至安宜南路,南至南城根路,北至东门大街,总用地面积为20.04公顷(300.6亩)。
三、目标定位:集约利用土地资源,弹性控制,紧凑开发,完善城市功能,保证城市持续、健康、有序发展的需要。指标见《报告》。
四、希你局将《报告》纳入城乡规划管理体系,进一步加强相关片区指导,做好上述论证调整控制性详细规划地块后期规划编制等事宜。
此复。
宝应县人民政府
2020年1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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