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召开常务会议暨国资国企改革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
12月9日,市长姜有为主持召开市政府第二十届75次常务会议、76次常务会议暨国资国企改革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研究部署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乡村振兴、国资国企改革等近期重点工作。
会议审议通过了《市委市政府及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规定(讨论稿)》《沈阳市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落实情况的报告(讨论稿)》《沈阳市2020年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情况的报告(讨论稿)》,待修改完善后提请市委常委会会议审议。会议要求,相关地区和部门要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强化隐患排查治理,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抓紧谋划明年工作,推动污染防治攻坚取得更好成效。要加强农业高新区和农产品深加工项目建设,强化农业科技,做好新技术推广应用,深化农村综合改革,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把乡村振兴各项工作抓紧抓实抓到位。
会议审议通过了《沈阳市国资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2年)(讨论稿)》,待修改完善后提请市委深改委会议审议。会议强调,相关地区和部门要着力推进重点企业混改和股权多元化改革,注重混改实效,拓展混改广度,强化过程监督;要着力提升公司治理体系能力,推动治理机制制度化、规范化,推动用人机制差异化、市场化,推动激励机制精准化、多样化;要着力抓好国有资本优化和结构调整,提高国有资本配置效率,加快国有企业重组整合,发挥国有投资、运营公司的功能作用;要着力完善以管资本为主的国资监管体制,动态分类授权放权,强化企业内部监督,提高国资监管效能;要着力推动全面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和县区国资国企改革。
会议还审议通过了《沈阳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并研究了其他事项。
市领导高伟、李松林、王忠昆、郑滨,市政府秘书长曹鹏参加会议,相关地区和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沈阳日报、沈报全媒体记者李海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