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我区瓶组供应液化石油气销售价格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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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6月13日发表
各有关燃气经营企业:
由于液化石油气进货价格持续上涨,经成本测算,并报经区政府同意,为减轻瓶组供气经营者的亏损压力,兼顾经营者和消费者双方利益,现定于从10月23日起调整我区瓶组供应液化石油气销售价格:
民用气价格由14元/立方米调整为15.5元/立方米;民用外用气价格在民用气价格的1.25倍范围内,由瓶组供气经营企业自主定价。
对烈属、五保户、孤寡老人、低保户等困难家庭和福利院涉及瓶组供气的,用气价格按原标准执行:即14元/立方米。
二○○七年十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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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04 05:43:48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