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竞买公告
经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政府批准,佛山市顺德区国土城建和水利局、佛山市顺德区土地房产交易中心采用挂牌竞买方式出让下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公开挂牌竞买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挂牌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号 | 土地坐落 | 用地面积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 | 土地用途 | 竞买起始 | |
建筑密度 | 容积率 | ||||||
110058-320 | 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北河综合小区地块 | 35770.58 | ≤50%(其中主体塔楼不超过15%) | ≤3.0 | 40 | 商服用地 | 10016 |
上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是以公开挂牌竞买的方式出让,成交后竞得人除缴纳成交地价款外,另还须按规定向政府缴纳契税和印花税。
二、竞买资格及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与本次竞买,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除外。
(二)申请人可单独申请,也可联合申请。
(三)申请人注册地址若不在顺德区杏坛镇范围内的,必须在竞买前申报竞得后成立新公司受让开发本项目用地(申报应包括新公司股东构成及出资比例),且申请人必须占新公司51%以上股权,并须在签署成交确认书之日起30日内在顺德区杏坛镇范围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新公司。
三、开发建设要求:
申请人竞得地块后须按顺规条件(2012)107号《佛山市顺德区建设用地规划条件》及《项目建设协议书》的要求进行开发建设。
(一)项目自交地之日起1年内开工,自交地之日起3年内全部工程竣工并申请竣工验收。
(二)竞得人必须在地块内建设一座主体超高层建筑,建筑高度不少于150米且不高于170米。
(三)竞得人必须在地块内建设不少于30000平方米甲级或以上标准的写字楼。
(四)竞得人必须在地块内建设集中式商业设施,商业计容建筑面积(不含配套停车位)不少于50000平方米,并须引进品牌超市、百货及连锁家电进驻。商业部分不少于40000平方米在确权5年内不得分拆转让。
(五)竞得人应按《项目建设协议书》的要求缴纳履约保证金,未能足额缴付出让价款、土地出让金滞纳金及履约保证金的,国土部门不予受理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申请。
四、交地时间、交地标准和土地出让金缴付要求:
交地时间:自成交之日起180日内交付。
交地标准:由顺德区杏坛镇土地储备发展中心交付土地,具体标准详见《项目建设协议书》。
付款方式:分期支付,竞得人须于成交之日起30日内支付全部成交价款的50%,余款于成交之日起180日内支付。
五、有意参加本地块竞买的竞买人必须向挂牌人预缴人民币2003万元的竞买保证金(履约定金) 。竞买人必须在2012年8月28日上午9时正之前将竞买保证金转入挂牌人指定的帐户(达帐)。汇款之达帐责任由竞买人自行负责。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公告时间为2012年7月27日至2012年8月18日,挂牌时间从2012年8月19日至2012年8月28日上午10时正止。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现场会于2012年8月28日上午9时30分举行。
七、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八、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设有底价)采用以增价方式进行报价,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九、本次挂牌地块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挂牌文件。竞买人可于佛山市顺德区土地房产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djjy.shunde.gov.cn )挂牌文件。本次公告后至挂牌现场会开始期间,如有关于本地块竞买文件的修改、澄清、说明等将通过上述网站发布,请有意竞买人密切留意。
中心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德民路行政服务中心西座1楼
联系电话:0757-22836224、22836255、22836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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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顺德区国土城建和水利局
佛山市顺德区土地房产交易中心
二〇一二年七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