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邢台市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关于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2014年2月12日政协邢台市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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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8月11日发表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邢台市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批准盖凤安副主席代表常务委员会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对常务委员会在开局之年的各项工作给予高度评价,对报告中提出的2014年工作安排表示赞同,要求常务委员会具体谋划,认真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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