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均安镇恒安路怡华园阳光新城10号铺设置户外广告(门面招牌)审批前公示
我分局现正受理在佛山市顺德区均安镇均安镇恒安路怡华园阳光新城10号铺设置户外广告(门面招牌)设施的审批,根据有关规定,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情况简述 1、设置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均安镇恒安路怡华园阳光新城10号铺;2、内容:无水火锅店;3、规格:底长5.9米,高1.3米,厚度0.6米;4、结构:铁架;5、申请期限:2014年1月31日至2017年1月30日。 二、申请人资料 申请人:伍东林 申请人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均安镇恒安路怡华园阳光新城10号铺 三、公示时间和联系方式 本设置户外广告设施的审批公示时间为2014年1月16日至2014年1月30日,如有异议者,可在公示期内实名向公示单位反映或投诉,并提供详细联系地址及联系电话。 公示单位:佛山市顺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均安分局 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均安镇西堤路22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均安分局) 邮编:528329 联系人:利***、黄*** 联系电话:0757-25508608 佛山市顺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均安分局 二○一四年一月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