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食品安全四级监管网络初步形成
近期,按照省改革决策部署,唐山市积极推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改革,不断完善体制机制,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市、县、乡镇(街道)、村(社区)食品安全四级监管网络初步形成。
市本级。整合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职责、市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的职责、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的生产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的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市商务局的酒类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和调味品生产销售管理职责,重新组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挂市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牌子),对辖区食品安全实施统一监管。同时,设立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局,负责稽查和跨区域大要案的协调、查处。为消除监管“盲区”,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海港经济开发区、芦台经济开发区和汉沽管理区分别设立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派出机构,由市局委托开发区(管理区)负责实施监管;没有设置专门监管机构的开发区,或明确相关开发区负责监管,或就近委托地方政府负责管理。
县(市)区。整合县(市)区有关市场监管部门的职责,组建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其中迁西县、玉田县、路南区、路北区、开平区、古冶区、丰南区、丰润区、曹妃甸区等9个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整合了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工商行政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的机构职责,迁安市、遵化市、滦南县、滦县、乐亭县等5个县(市)区整合了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工商行政管理局的机构职责。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均加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牌子,对辖区食品安全等市场监管工作负总责。
乡镇(街道)。依托县(市)区工商行政管理局105个基层工商分局现有的机构编制资源,按区域设置乡镇(街道)市场监管分局,作为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派出机构,负责辖区食品安全等市场监管工作。
农村(社区)。在农村行政村(城镇社区)配备食品安全协管员,承担协助执法、隐患排查、信息报告、宣传引导等职责,推进了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关口前移。目前,全市5866农村行政村(城镇社区)配备食品安全协管员7756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