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流管工作获省考评组肯定
10月30日上午,省流管工作考评组对我区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管理服务工作进行考评和调研。区委政法委副书记、区流管办主任王远鸿代表区流管工作领导小组向省考评组汇报了我区流管工作情况。区委政法委、区流管办、区公安分局、区计生局、区民政局、区总工会、团区委等流管成员单位的相关领导参加了汇报会。
省考评组听取了我区的工作汇报,查看了工作台帐,参观了西南街道流管中心站,并实地考核了乐平镇,抽查了1个村(居)委流管服务站。通过检查考核,省考评组充分肯定我区流管工作基础扎实,有亮点,成效明显,特别赞赏我区的新举措、新作法。主要表现在:
一是经费保障有力。区、镇两级政府高度重视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管理工作,在物质和经费上给予了保障。区委区政府印发了流管经费保障方案(三委办发[2007]36号),明确了流动人员及出租屋管理服务工作经费要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区财政按50%的比例返还治安联防费以及除政策规定留成部分外的全部房屋租赁税费给各镇(街道、经济区),各镇(街道、经济区)要按不低于镇(街道、经济区)内同级部门的标准划拨办公经费,保证流管办和服务站的各项经费及时足额到位,确保工作的顺利开展。各镇(街道、经济区)年内共投入流管专项建设资金600多万元,流管办、服务站有独立的办公场地,服务站按照全市统一的标牌、标式装修,购置电脑、传真机、复印机、照相机等办公设备。
二是宣传发动有方。为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顺利推进流管工作,我区大力发动宣传:印发宣传资料20万份(册);发送宣传短信90万条(次);播放流管公告和标语240条(次);制作电视专题节目12期等。近日,区流管办还与中国电信合作,制作了4000多块流管宣传广告牌,安装在西南中心城区的每栋居民住宅的楼梯口,提醒广大流动人员办理暂住证,出租屋主自觉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真正把流管宣传工作做到群众家门口。
三是服务增值有术。区流管办与区卫生局、电信局等职能部门和部分企业联手,向流动人员提供暂住证的增值服务。凭暂住证,流动人员中的结核病人可免费接受多项检查和多种抗结核药治疗;流动人员的子女享受一类疫苗免费接种;流动人员中的孕产妇可享受平价产房服务;凭暂住证,流动人员办理报装200电话、小灵通、宽带等业务赠送办暂住证费用;凭暂住证,流动人员到区内大型连锁超市“日日升”消费,可获额外折扣优惠,使暂住证成为流动人员的“福利证”。此外,考虑到流动人员文化水平相比较低,掌握工作和住房的信息很有限,各流管服务站积极联系劳动、建设等职能部门,提供招工、招租等方面的信息,为流动人员在租房、找工作方面牵线搭桥,解决他们的迫切困难。
四是档案管理有序。为规范建立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的信息资料库,使各服务站实行重点***管理,我区从规范信息采集、录入真实数据入手,要求协管员在日常工作中,对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的信息采集要全面详细,信息内容要符合各职能部门的需要,同时要将采集的信息数据分类建档。区公安分局还制定了《流动人员和出租屋档案管理指引》,以“一镇一站”――乐平镇和西南街道康华居委流管服务站为试点,以点带面,指导全区服务站分类装订、规范管理流动人员和出租屋档案。
五是部门联动有效。在推进流管工作过程中,由区流管办牵头, 22个职能部门共同合作,齐抓共管,建立起“政府领导、部门参与、保障有力、综合治理”的工作机制,流管工作实现了由单兵作战变为集团作战,由松散管理变为集中管理,形成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管理服务工作的新格局。今年1至9月,区流管办先后组织不同的成员单位召开联席会议27场次,研究和解决涉及处理违章搭建、非法出租、逃避办证等流管工作问题。5月中旬,区流管办与区工商局、区建设局联合召开规范出租屋中介公司管理工作会议,明确管理规定,落实流动人员和出租屋资料信息的报送任务。6月初,区流管办与区教育局联合召开外来工子女学校校长会议,要求学校配合做好流动人员资料收集工作,每学期向流管服务站报送外来学生及家长的有关信息资料,拓宽流动人员的信息资料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