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2019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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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2月18日发表
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2019年1月3日)
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1月3日-2019年1月9日(5个工作日)。
通讯地址:南京市栖霞区尧化门街189号 (邮编:210046)
联系人:南京市栖霞区环保局 环评科
联系电话/传真:025-85574050/85570475
电子邮件:qxhbhpk@163.com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医药研发项目 | 栖霞区仙林街道仙林大学城纬地路9号F2栋 | 南京黄龙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江苏新清源环保有限公司 | 本项目购买江苏生命科技创新园F2栋,占地面积为2300m2,总建筑面积共13684m2,进行研发项目的开展(该项目不涉及生产)。项目拟定职工人数为300人,年工作200天,每班8小时,一班制。本项目均不涉及P3、P4生物实验,不涉及活体动物实验、生物基因工程制药,生物酶工程制药、氰化物、重金属及有严重恶臭、异味物质的实验。 | ①水环境 建设项目的排水实行雨污分流制。雨水经管网收集后排入园区南侧河道。建设单位的实验室清洗废水及地面清洗废水经过自建的污水预处理装置预处理后,生活污水经过化粪池处理后的达到仙林污水厂接管标准后,接入园区南侧市政污水主管井,最终排入仙林污水处理厂处理,处理达标后的尾水排入九乡河,最终排入长江。排放量较小且为达标排放,所以本项目对地表水的环境影响很小。 ②大气环境 建设项目废气主要是实验室废气、废水预处理装置废气。实验废气经通风橱收集后,由大楼内置废气管道引至大楼楼顶,经过楼顶废气出口处现有的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由排气筒排入大气,排气筒高度约35米(八楼楼顶)或40米(九楼楼顶);废水预处理装置废气无组织排放。废气排放能够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14)标准、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相关标准、《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二级标准,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③噪声 本项目新增的设备产生的噪声较小,且位于室内,经过房间隔声后,经过建筑物隔声,预计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噪音污染。 ④固废 建设项目固废主要为员工生活垃圾、废弃包装材料、初次清洗废液、废弃容器、废活性炭、实验室污水预处理污泥、废有机溶剂与含有有机溶剂的废物。其中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废弃包装材料、初次清洗废液、废弃容器、废活性炭、实验室污水预处理污泥、废有机溶剂与含有有机溶剂的废物交由园区统一给有危废资质的单位处理,固废均得到有效处置,外排量为零,对环境影响较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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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02 10:07:34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