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烈士纪念品和退役军人荣誉物品的公告
高明区广大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家属、优抚对象、社会各界: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做好退役军人管理保障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褒扬彰显高明区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精神风范,讲好退役军人故事,不断增强退役军人自豪感、荣誉感,激励退役军人“退伍不褪色,建功新时代”。高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现向社会各界公开征集烈士纪念品、退役军人荣誉物品,用于高明区退役军人荣誉室展示,期待社会各界踊跃参与。
一、征集范围
(一)烈士纪念品及史料
1.烈士的荣誉证明材料。包括第一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1924.5-1927.4)、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1927.8-1937.12)、抗日战争时期(1931.9-1945.8)、解放战争时期(1945.8-1949.9)、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1949.10-今)的烈士纪念品、勋章、纪念证和其它证书等。
2.烈士本人及烈士相关的照片。
3.烈士的日记、书信、稿件等原始文件资料复印件。
4.记载烈士生平事迹的书籍,重要领导人的题词、重要知情人的采访记录、报刊宣传资料等。
5.其它烈士纪念物品。
(二)荣誉物品
户籍在高明区的退役军人或在驻高明部队服役过的退役军人的荣誉证书、勋章、军功章、奖章、奖状、照片。参加地方经济建设中的荣誉物品以及新冠肺炎疫情阻击战以来退(现)役军人在抗疫一线的先进事迹和物品。
(三)个人军用物品
战争时期和国家其他重大活动等特别有纪念意义的老物件,主要包括个人在服役期间具有纪念意义的军用品、与军队有关的红色收藏品(书刊、制式服装、生产生活工具等实物档案)。
二、征集时间
征集时间为2022年3月22日--2022年4月30日。
三、捐赠方式
1.本次征集活动采取无偿捐赠的方式。收藏者自愿无偿捐赠物品后,由退役军人事务局向捐赠单位或个人出具接受捐赠证明并颁发捐赠证书。
2.对于所征集捐赠物件,高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将根据展陈需要进行筛选,符合展陈需要的将妥善保管,将在荣誉室进行展陈并在展示标签上永久标识捐赠人姓名。
3.参与征集的物品须和主题内容有关,要求版权清晰,捐赠人需对所捐物品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参与征集需提交捐赠人姓名、单位和联系方式。
四、联系方式
1.实物资料可现场送交或邮寄给高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也可电话联系***捐赠。
2.联系地址:佛山市高明区中山路128号高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4楼,邮政编码:528500,联系人:王丰,联系电话:0757-88669712,147****1525。
佛山市高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2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