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田区13亿打造一公里文化圈
深圳法制报 出版日期: 2004年4月19日
本报讯(记者 马培贵)16日,福田区政府常务会议通过了《福田区文化体制改革方案(试行)》和《福田区公共文化场所管理暂行办法》,并正式发布实施,两项措施为福田区实施“大文化”战略提供资金、人才等制度保障。福田区文化局局长陈亚凯就两项措施的主要内容作了解读。
20亿元构筑文化设施体系
陈亚凯局长介绍说,2003年,福田新一届区委区政府提出“大文化”战略,确定本届政府将投资20亿元,构筑公众文化设施体系。今年底,区资金投入额将达到13亿元,建成8个区属文化馆、8个街道文化站、16个文化广场、一个大型体育馆、85个社区图书分馆等一系列文体设施,初步形成“一公里文化圈”。这已成为两个措施的主要内容。
两项资金扶持文化事业
陈亚凯局长介绍说,为支持文化事业发展,区政府设立了两个专项资金。一项是宣传文化事业发展专项资金,主要用于社会科学课题研究、文艺精品创作与奖励、优秀文艺人才培养等方面。专项资金除市里一次性注入的启动资金外,区财政按年度收入的1‰投入,每年递增6%。
另一项是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区财政今年安排1000万元作为启动资金,2005至2010年每年安排200万元,主要用于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的补贴、贴息、奖励和建立文化产业公共技术、信息服务平台。
据悉,区财政每年对文化设施的投入不少于当年财政预算内收入的1.5%。
进行市场化运作试点
陈亚凯局长介绍说,两项措施在文化体制方面进行改革。在确保公益性文化活动正常开展的前提下,可以利用部分场地和功能室开展文化项目的经营活动;可采取集约经营的方式,将各文化站的某个项目承包给一家文化公司进行连锁经营;个别条件成熟的文化站,在不改变公益性功能的前提下,可采取“委托经营”的方式,进行市场化运作试点。经营收费项目要对特殊群体实行减免。
目前,香蜜湖街道文化站被确定为企业化运营试点单位,试点时间为一年,由委托经营管理的文化公司按目标管理合同经营。试点期间,区里的标准运营经费照样下拨,除用于支付文化站目前未纳编人员工资外,剩余部分作为文化站事业发展储备金。
六个文化分馆各具特色
陈亚凯局长介绍说,区文化馆包括石厦南、景田、福田南、梅林、园岭、白沙岭等六个分馆。两项措施对分馆进行定位,使之各具特色。
石厦南分馆体现钢琴特色。依托孔祥东钢琴艺术培训中心进行钢琴艺术培训。景田分馆以书报刊经营、会员制高尚文化娱乐为特色,集群众文化演出、电影放映为一体。福田南分馆是以群众性健身、健美活动为特色。梅林分馆是福田区艺术家和设计师之家,以设计作品和艺术品收藏展览、交流为主要特色。园岭分馆以民间艺术社团为特色,为戏迷、票友提供了绝佳场所,是老龄人的“文化之家”。白沙岭分馆以青少年艺术培训为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