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城街道石洲村民委员会珠江经济合作社砍伐山林招标公告HCN2015—0094
荷城街道石洲村民委员会珠江经济合作社砍伐山林
招标公告
(HCN2015—0094)
荷城街道石洲村民委员会珠江经济合作社砍伐山林项目定于2015年12月18日上午10:00在高明区荷城街道石洲村民委员会珠江经济合作社文化室现场进行公开投标。本项目采用价高中标法(暗标)方式进行,欢迎有意参加投标的人士前来报名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标的物名称及面积:山林木砍伐,约30亩;
2. 标的物所在位置:珠江经济合作社村后山及茶山地;
3. 合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40天内;
4. 交易底价:村设定暗标底价,开标前宣布标底价,低于底价为无效标;
5.付款方式:先付清中标款后,才准许砍伐。
6. 投标保证金:20000元。
8. 履约保证金:20000元。
9.其他事项:中标人必须向林业部门办理林木砍伐证后才准许砍伐,承担费砍伐林木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并承担砍伐期间的安全责任。
二、投标须知
1、本项目砍伐的林木在砍伐前必须到相关部门办理有关手续。
2、投标人应详细了解项目交易内容(含合同),并自行到标的物现场踏勘。投标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投标人对投标相关文件及标的物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三、投标人准入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单独申请投标。
四、本次土地出租项目采用现场暗标竞投,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中标人(如报价相同,以先开先得确定中标人)。
五、报名时间、地点及需提交的资料
1.报名时间:2015年12月18日上午9时30分至10时00分;
2.报名地点:珠江经济合作社文化室;
3、需提交的资料: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如:身份证、驾驶证、户口簿等)
六、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20000元正,投标保证金必须在现场递交,投标人中标后,经公示没有异议的,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签订合同时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正面、背面),履约保证金必须在签订合同当天缴纳,履约保证金在合同完结后5天内一次性返还,不计利息。
七、开标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
开标定于2015年12月18日上午10:00分在高明区荷城街道石洲村民委员会珠江经济合作社文化室现场正式开始。开标地点:高明区荷城街道珠江经济合作社文化室现场,逾期作弃权处理。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石洲村民委员会珠江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谭先生139****7235 136****6940
2015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