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区教育局高淳区教育现代化建设监测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区各有关部门: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区教育局拟定的《高淳区教育现代化建设监测工作实施方案》转发给你们,请对照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南京市高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3月19日
高淳区教育现代化建设监测工作实施方案
(区教育局 2015年3月)
根据《关于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的实施意见》(苏政办发[2013]85号)、《江苏教育现代化建设监测评估实施办法》(苏教评[2013]2号)、《省教育厅省统计局关于做好2015年全省教育现代化建设监测工作的通知》(苏教评[2015]1号)和《关于转发区教育局
一、任务及分工
(一)数据采集上报。根据《江苏教育现代化建设市县监测评估细则(试行)》,针对8个一级指标,16个二级指标,40个监测点,依据《江苏教育现代化建设市县监测指标内涵诠释及统计口径》,采集2014年1月—2014年12月的相关数据。相关部门进行书面采集填报,区教育局汇总后进行网上填报。
(二)数据审核。各相关部门负责本部门数据的审核,填报人和分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交教育局;教育局负责全区总体数据审核。
(三)问卷调查。按规定的格式要求报送调查对象相关信息,做好问卷调查的相关宣传工作,配合省教育厅完成问卷调查工作。
(四)报告撰写。根据相关工作要求,认真撰写年度监测报告,并按规定完成上报。
(五)反馈与整改。每年教育现代化建设监测结束后,省相关部门将于第二季度以一定的方式向社会公布监测结果,并在此基础上向各市、县(市、区)逐一书面反馈该地区教育现代化建设监测结果,并指出存在的问题与薄弱环节。
二、报送时间
区教育局报送问卷调查对象相关信息,上报时间为3月1日至3月10日;相关部门报送数据给区教育局,时间为3月1日至3月25日。
报送联系人:区教育局陈国荣;联系电话:57338656。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一要保证相关人员的稳定性;二要提高监测业务的专业性;三是要做好监测工作的条件保障。
(二)准确把握要求。一要规范数据采集填报,务必根据规定要求,科学规范地采集填报数据;二要完善数据采集机制,确保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客观性和准确性;三要严把监测工作时间节点,严格按照统一规定的时间,有力有序地做好监测各环节的工作。
(三)优化工作机制。一要优化监测工作运行机制,各有关部门要密切合作、上下联动,共同形成工作合力,保障监测工作平稳有序运行;二要完善数据审核机制,切实做到层层把关、责任到人。
(四)强化整改力度。各相关部门要根据省教育厅反馈的监测结果和具体意见,有针对性地进行整改,着力解决我区教育现代化建设的薄弱环节和重点问题,不断提升区域教育现代化的水平。
(五)严明纪律要求。全省监测工作结束后,省教育厅将对各市、县(市、区)填报值与厅里审核值进行比对分析,并以适当方式进行通报。对于填报值偏离省级审核值5分以上、且存在弄虚作假的县(市、区)进行约谈提醒;对于偏离10分以上、且存在弄虚作假的采取责任追究制度,一经查实将在全省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还要追究相关人的责任。各相关部门务必对监测工作质量高度重视,严格遵守监测工作纪律,严谨细致地做好监测工作。
***:江苏教育现代化建设市县监测评估细则(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