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2020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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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2月20日发表
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3月2日-2020年3月6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传真:025-69659290(政务大厅)/58880133 通讯地址:南京市浦口区雨合路20号 联系人:南京市浦口生态环境局环评科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 ||||||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年产150吨发电机配件项目 | 南京市浦口区永宁工业集中区15号-1号 | 南京庆昊机电设备制造厂 | 江苏新清源环保有限公司 | 南京庆昊机电设备制造厂(普通合伙)主要从事机械制造,2019年基于旺盛的市场需求,南京庆昊机电设备制造厂(普通合伙)决定租赁江苏晙昉机械设备制造有限责任公司厂房,投资100万元建设“年产150吨发电机配件项目”。 | (1)废气 根据文本工艺流程分析可知,项目营运期生产过程中不产生废气。 (2)废水 项目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制,雨水经雨水管网收集后就近排入河流。项目废水仅为生活污水,废水排放量220m3/a。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接管浦口区永宁镇污水处理厂,尾水排入永宁河。 (3)噪声 建设项目噪声主要为各种设备机械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噪声,其噪声声级约为70-85dB(A)。通过采用低噪声设备、噪声设备所处位置采取减振隔声处理,同时通过合理布局等措施最大限度降低噪声对周边环境影响。通过采取以上措施后,本项目四厂界昼夜间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昼间≤65dB(A)),叠加背景值后项目周边敏感点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要求(昼间≤60dB(A))。对周边声环境影响较小。 (4)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一般固废、危险固废等。 其中一般工业固废主要包括生活垃圾、金属边角料及化粪池污泥,其中金属边角料经收集后交于外部单位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及化粪池污泥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危险固废包括废切削液和废润滑油,均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采取以上措施后,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不会对当地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
2 | 年产20吨机床配件(联轴器、电机座等)项目 | 南京市浦口区永宁街道工业集中区15号 | 南京宁华精密机械配件加工有限公司 | 江苏新清源环保有限公司 | 本项目总投资530万元,拟租赁面积约为1100平方米的厂房,购置车床、加工中心、磨床及攻丝机等设备约35台,新建年产20吨机床配件(联轴器、电机座等)生产线一条,建成投产后,预计年产机床配件(联轴器、电机座等)约20吨。 | (1)废气 根据文本工艺流程分析可知,项目营运期生产过程中不产生废气。 (2)废水 项目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制,雨水经雨水管网收集后就近排入河流。项目废水仅为生活污水,废水排放量220m3/a。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接管浦口区永宁镇污水处理厂,尾水排入永宁河。 (3)噪声 建设项目噪声主要为各种设备机械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噪声,其噪声声级约为70-85dB(A)。通过采用低噪声设备、噪声设备所处位置采取减振隔声处理,同时通过合理布局等措施最大限度降低噪声对周边环境影响。通过采取以上措施后,本项目四厂界昼夜间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昼间≤65dB(A)),叠加背景值后项目周边敏感点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要求(昼间≤60dB(A))。对周边声环境影响较小。 (4)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一般固废、危险固废等。 其中一般工业固废主要包括生活垃圾、金属边角料及化粪池污泥,其中金属边角料经收集后交于外部单位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及化粪池污泥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危险固废包括废切削液和废润滑油,均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采取以上措施后,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不会对当地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
3 | 年产30吨金属拉丝项目 | 南京市浦口区永宁街道工业集中区15号-2号 | 南京蔚然精密金属材料厂(普通合伙) | 江苏新清源环保有限公司 | 南京蔚然精密金属材料厂(普通合伙)主要从事机械制造,基于旺盛的市场需求,南京蔚然精密金属材料厂(普通合伙)决定租赁南京国瑞测控技术有限公司厂房,投资19万元建设“年产30吨金属拉丝项目”。 | (1)废气 根据文本工艺流程分析可知,项目营运期生产过程中不产生废气。 (2)废水 项目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制,雨水经雨水管网收集后就近排入河流。项目废水仅为生活污水,废水排放量220m3/a。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接管浦口区永宁镇污水处理厂,尾水排入永宁河。 (3)噪声 建设项目噪声主要为各种设备机械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噪声,其噪声声级约为70-85dB(A)。通过采用低噪声设备、噪声设备所处位置采取减振隔声处理,同时通过合理布局等措施最大限度降低噪声对周边环境影响。通过采取以上措施后,本项目四厂界昼夜间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昼间≤65dB(A)),叠加背景值后项目周边敏感点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要求(昼间≤60dB(A))。对周边声环境影响较小。 (4)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一般固废、危险固废等。 其中一般工业固废主要包括生活垃圾、金属边角料及化粪池污泥,其中金属边角料经收集后交于外部单位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及化粪池污泥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危险固废包括废切削液和废润滑油,均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采取以上措施后,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不会对当地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
二、拟不予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不予批准的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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