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执法齐排隐患
根据《佛山市安全生产、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及消防安全联合执法实施方案(试行)》以及高明区4部门联合执法实施细则要求,由高明区安全监管局牵头组织开展一次执法监察联合行动。
2016年7月7日上午,佛山市高明区安全监管局、区安全监管局荷城分局、区公安消防大队及环保局工作人员对荷城街道富湾大田工业区抽查1家企业(佛山市高明区荆鑫木片加工厂)。各单位根据职能检查该企业相关情况。环保局工作人员检查情况如下:现场检查时,该加工厂正常生产;该厂主要从事木板拼装加工,生产过程中有粉尘产生,配套了布袋除尘设备,已通过环保竣工验收;现场检查发现该厂厂区内粉尘收集不完全及除尘设备日常管理台账不完善,环保执法人员当即责令该厂加大除尘设备风量加强收集处理效果并完善相关台账。
下一步,区环保局和各单位将根据自身职能对该企业相关情况继续跟进,确保企业整改到位。高明区4部门将继续依据《佛山市安全生产、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及消防安全联合执法实施方案(试行)》精神对区内企业开展随机执法监察行动将事故隐患及环境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确保全区生产形势持续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