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中心卫生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批准《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中心卫生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7个工作日(2017年7月27日至8月7日),如对项目在环保方面有任何意见的,请在公示期内通过来电、传真、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人民政府6楼;
邮编:528500
联系电话:0757-88261515
传 真:0757-882615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环评机构 |
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中心卫生院 | 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中心卫生院 | 高明区更合镇更合大道292号 | 海南琼州环境评价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中心卫生院位于高明区更合镇更合大道292号,占地23303.6平方米,建筑面积12161平方米,绿化面积8156平方米。项目设有1栋5层的综合楼、1栋1层医疗废物暂存间、1栋1层洗衣间、1栋1层杂物房、1栋4层宿舍楼、1栋2层饭堂、1栋1层配电房、1栋1层消防泵房。主要设有预防保健科、全科医疗科、内科、外科、妇产科、妇女保健科、儿科、儿童保健科、耳鼻咽喉科、口腔科、精神科、急诊医学科、麻醉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中医科等服务,配有50张床位和2张牙椅,预计年服务20万人就诊。项目总投资4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0万元。本项目设有X光照射辐射设备1台,位于综合楼射线科室内,需由有相应资质的评价单位另做环境影响评价申报。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水 本项目投入使用后产生的废水为医疗废水。本项目产生的废水将通过自建污水处理设备(处理能力60m3/d)生化处理和消毒处理,废水中各污染物可以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综合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中的处理排放标准后排放。外排污水中CODcr、BOD5、氨氮等主要污染物质均得到较大幅度的降解,对高明河的水质影响范围及影响程度会较小。项目污水经上述处理后,不会对周边环境以及村民住宅等敏感点产生明显影响造成明显影响。 2、噪声 本项目不设高噪声设备,不设中央空调,主要的噪声源为求诊病人的人员噪声以及空调外机设备噪声。建设单位拟采用减振、隔声、吸声、消声等措施治理设备噪声。 3、废气 根据项目污染源识别情况,建设项目建成后主要废气污染源有污水处理系统的臭气以及饭堂油烟。建设单位拟采用定期对格栅井和混凝池进行消毒除臭处理措施,并在开盖清掏底泥和水质采样前,应先加入二氧化氯消毒或向池内喷洒除臭剂后再进行作业。故项目污水处理设备一般情况加盖密封时,臭气一般不会释放处理;开盖取样前,落实各项除臭措施后,项目污水处理措施臭气不会对周边环境空气质量以及村民住宅等敏感点产生明显影响造成明显影响。本项目厨房油烟产生的浓度约10mg/m3,采用静电油烟净化器用于治理饭堂油烟废气,经静电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排放的废气中油烟浓度可以降到2mg/m3以下,可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的要求,油烟废气经处理后通过独立烟道引到饭堂楼顶高空排放,饭堂油烟废气经大气扩散后不会对周边环境空气质量以及村民住宅等敏感点产生明显影响。 4、固废 本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生活垃圾、医疗废物、污泥、废油脂和餐厨垃圾。本项目产生生活垃圾29.94t/a。废纸等可回收垃圾则由回收站回收处理,不可回收垃圾则由清洁工人清理堆在统一的堆放点,每天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并定时在垃圾堆放点消毒、杀灭害虫,使其不致影响周围的环境。本项目医疗垃圾每日由持有医疗废物处置资质的佛山威立雅医疗废物处置有限公司用专车***收集处理。根据项目污水处理设备的设计要求,项目污水处理设备污泥应5天定期清掏交由佛山威立雅医疗
废物处置有限公司定期清掏集中处置。项目产生的严控废物主要 为餐厨垃圾和废油脂,须交由相关资质单位拉运处理。 |
2017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