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城镇开展市场开办方及水产品经营者约谈会
明城镇开展市场开办方及水产品经营者约谈会
为进一步加强水产品市场生产经营秩序,规范水产品经营行为,监督市场开办者落实管理责任,确保水产品质量安全,12月6日下午,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明城分局对明城市场开办方、水产品经营户进行集中约谈。区市场监管局明城分局局长蔡文喜、市场开办方负责人以及辖区水产品经营户共23人参加了本次约谈会。
约谈会上,区市场监管局明城分局局长蔡文喜首先对近期开展水产品质量抽检的情况进行了通报,分析了水产品质量安全中存在的问题。随后,为提高水产品经营者质量意识、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普及水产品质量安全知识,督促市场开办者落实管理责任,蔡文喜局长使用PPT向参会者重点宣讲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第20号令)及水产品市场监督管理中的相关政策法规,明确市场开办者在水产品经营中所需履行的管理义务,水产品经营者的主体责任和销售义务,并根据目前水产品存在的问题,提出以下要求:一是市场开办者要建立健全相关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督促场内经营者落实进货查验制度,做好水产品入市前的日常快检和抽样检验工作,并加强信息报告;二是水产品经营者要对照制度要求做好自查,落实主体责任,严格落实索证索票及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保证所购买的水产品有源可溯;三是水产品经营者应该做好自律,在经营中不违规使用禁用限用的抗生素、渔药等物质,确保销售食品的安全。
最后,区市场监管局明城分局督促市场开办方和水产品经营者签订了《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协议书》,并向经营者派发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宣传单张,提升了市场开办方和水产品经营者的法律意识,自觉依法、守法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