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九江镇村(社区)道路安全隐患整治工程补充答疑文件(1)
2016年九江镇村(社区)道路安全隐患整治工程补充答疑文件(1)
本“补充答疑文件(1)”为2016年九江镇村(社区)道路安全隐患整治工程招标文件的补充说明,与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对投标单位具有同等的约束作用。
一、对招标文件的补充、修改说明
1、由于本项目没有要求配备项目技术负责人,故招标文件第95页“附表五 企业信誉状况”的第2点“须提交投标人本单位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材料原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现修改为:
“须提交投标人本单位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材料原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各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可自行修改上述相应的内容,且不需要附项目技术负责人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材料。
本补充及答疑文件作为本项目招标文件的一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
招标单位: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国土城建和水务局规划建设办公室
招标代理单位: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6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