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电器类居投诉榜首
电子电器类居投诉榜首 |
来自:佛山日报 2011-1-24 |
高明区工商局2010年接到消费投诉1638件 电子电器类 居投诉榜首 记者麦志华 通讯员王大伟报道:2010年高明区工商局12315申诉举报系统共接受消费者来电来信来访及转办案件1638件。20日,该局对外公布的统计数据显示,家用电子电器类的申诉居消费申诉首位。 数据显示,1638件消费投诉案件中,咨询的有789件,同比减少26%;申诉375件,同比增加56%,为消费者直接或间接挽回经济损失34.03万元,加倍赔偿0.77万元;举报474件,同比增加6%。 “投诉案件中,家用电子电器类是最多的,有135件。”高明区相关负责人表示,主要涉及手机、电脑、空调的质量问题和售后服务等,其中以通信器材手机的申诉为最多。 家住高明区荷城街道的严***就是因为手机问题而投诉手机销售店的。2009年9月26日她在高明城区沧江路某电讯店购买价值2600元的索尼爱立信W715手机,使用至2010年7月16日时手机按键不能用。于是她将手机拿回店铺保修,可没想到的是维修过程中手机的另一部件被损坏了。 “明明是店铺的维修工损坏的,但他们却要求我补198元的维修费。”严***拒绝店铺的要求并坚决要求其再返修,她怎么也不会想到,一个多月后收到的却是一部不同等级的手机,手机型号也非原机型号。“店铺告诉我手机弄丢了。”严***说。 因其手机内存有所有存折密码及家中防盗系统密码资料,手机丢失会对其家庭财产形成很大威胁。于是严***拒绝经营者换机,要求店铺赔偿损失,可遭到拒绝。后经调解,双方达成协议,经营者赔偿2000元人民币给严***。 对此,高明区工商局提醒消费者,购买手机要选择诚信度高的店铺,购买前要问清楚手机三包情况及售后服务者的联系方式,要认真核对三包凭证、手机各信息数据与发货票描述内容是否一致;手机出现问题,拿去维修时要手持三包凭证和发货票的原件,找手机商送修或让手机商陪同送修,并要求修理商准确、完整地填写三包凭证上的维修记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