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桂召开农贸市场规范管理协议书签订仪式
11月12日上午,容桂街道召开了农贸市场规范管理协议书签订仪式。会上,街道办副主任、市监分局局长胡永峰同志代表容桂街道农贸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与幸福市场业主幸福社区居民委员会签订了《容桂农贸市场规范管理协议书》,容桂街道党工委副书记、街道办事处主任罗厚光同志出席了仪式,并作了***。容桂市监分局、环运城管分局、街道国土城建和水利局、交警中队等相关部门分管领导,社区(村)行政服务中心主任,容桂各农贸市场投资人代表约70人参加了签约仪式。
会上,市监分局副局长杨嘉雄就《容桂农贸市场规范管理协议书》的内容进行了解读,该协议书包括了市场开办方职责和监管方职责两大部分。协议主要从五个方面对市场的改造、日常管理进行了明确的约定:一是对管理人员和保洁人员数量约定了最低限额。营业时间内每1000平方米管理人员、保洁人员不少于1名(不包括保安员);二是对管理人员配合监管部门工作进行了约定。对监管部门提出的同一问题两次以上未落实整改的,监管部门可向市场开办方提出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调整的意见;三是对2013年底前完成硬件设施改造进行了约定;四是对租金的涨幅约定了相关限制标准;五是对物业维修基金提提留进行了约定,保证市场内经营、安全、消防等设施的建设、维护及更新改造。
会上,罗厚光主任作了***,他分析了现阶段容桂农贸市场的现状,指出开展农贸市场整治改造与“美城行动”的必要性,本次签订的《容桂农贸市场规范管理协议书》对提升市场硬件设施建设、维护物价稳定、保证食品安全等方面均有积极的推动作用。罗厚光主任要求,整治专责小组要立即开始对辖区内所有市场进行排查,提出整改意见,落实农贸市场专项整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