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企业工资支付专项检查的通知
南府办〔2005〕193号
关于开展企业工资支付专项检查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有关单位:
近期,我区因拖欠工资引发的集体上访、罢工等群体性劳资事件时有发生,各种劳资问题依然严峻。为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确保社会稳定,区政府决定在全区开展企业工资支付专项检查。现将专项检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区组成联合检查组,由孔耀明副区长任组长,区府办副主任关建国、劳动保障局局长黎天赐任副组长,成员由区劳动保障、信访、建设、工商、工会、公安、司法、法院、综治等单位负责人组成。
二、检查内容
检查用人单位拖欠、克扣工资情况。重点检查以下类型的企业:
(一)经常拖欠工资的企业;
(二)在本地租用厂房、设备经营的企业;
(三)经营状况差、资不抵债,经常性或正在拖欠各种费用(如水电费、厂房租金等)的企业;
(四)准备转制或正在办理转制的企业;
(五)各类建筑施工企业;
(六)无牌经营的企业。
三、时间安排
(一)组织排查阶段(10月26日至11月3日),各镇(街道)劳动保障分局组织企业主管部门对辖区内企业的欠薪情况进行全面排查。
(二)整改查处阶段(11月4—10日),11月4—8日由各镇(街道)组织有关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存在拖欠工资问题的企业进行整改查处;11月9—10日区政府联合检查组对专项检查的落实情况进行抽查(先听取汇报,再抽查企业)。
(三)总结阶段(11月11—18日),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分析原因,研究对策,切实做好预防和查处拖欠工资的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镇(街道)要从努力实践“三个代表”、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高度来认识这次专项检查的重要意义。镇(街道)分管劳动保障和经济发展的领导要亲自挂帅,成立由劳动保障、信访、建设、工商、工会、公安、司法、法庭、综治、经发等部门组成的联合检查组,认真研究制定检查方案,采取全面排查与重点专查相结合、执法检查与宣传教育相结合的形式开展检查活动。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切实做好专项检查工作。
(二)全面排查、重点突出。排查工作要做到深入细致,不走过场,全面检查,不留死角。联合检查组要根据排查情况和平时掌握的情况,有针对性地进行检查。
(三)严格执法、依法处理。对检查中发现拖欠劳动者工资的行为,要及时调查取证,责令整改,依法查处,要落实劳动保障监察人员负责***处理。对情况严重、情节恶劣的欠薪企业要予以曝光。
(四)专项检查结束后,各镇(街道)要形成书面情况报告,于11月24日前送区劳动保障局(联系电话:86280947,传真:86320965,或通过工资监控系统发送)。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五年十月二十四日
主题词:经济管理 企业 检查 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