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中心城区供水系统提压改造工程—市政供水系统提压改造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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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5月01日发表
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建设工程项目招标信息公告表 |
交易项目编号 | 汕公资建202****60056 |
工程名称 | 汕头市中心城区供水系统提压改造工程—市政供水系统提压改造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
立项批文文号 | / | 投资项目统一代码 | 2103-440500-04-02-500250 |
招标人 | 汕头市粤海水务有限公司 | 办公地址 | 汕头市金砂路60号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东臻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办公地址 | 汕头市龙湖区洛河路国瑞四季园12幢2楼210单元 |
设计单位 | / | 勘察单位 | / |
联系人 | 卢先生、李工 | 联系电话 | 0754-88881589 |
工程地点 | 汕头市金平区、龙湖区。 |
建设规模 | 1、水厂泵房改造,提高出厂水压,满足除金平区南部、龙湖区局部区域外中心城区约23万用户市政服务水压提升至0.28Mpa以上的要求。 2、修复或更换存在爆管隐患的市政管网(DN600-DN1400钢筋混凝土管)约22.5公里(包含南滨路及广达大道段);金平区南部及龙湖区局部低压区域(包括44个街区约6.7万用户)增设39座社区泵房提升水压,其中金平区37座,龙湖区2座;对社区内早期建设的老旧管网实施更换,并根据泵房和建筑物的位置重新敷设供水系统,改善社区供水质量。共新建DN25~DN300供水管线约167km。 3、本项目工程概算总投资:60846.38万元,其中:工程费用概算为48996.76万元,设计费(含施工图设计及预算编制)概算为1245.88万元。 |
资金来源及构成 | 建设单位自筹 |
招标内容 | 设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效果图、图纸变更、全过程的施工配合服务工作、技术方案把关及***服务、完成施工图预算编制等。 施工范围:根据审定的施工图纸以及招标时发包人发出的与本工程有关的一切文件所涵盖的建设内容,包括三通一平,包施工、包材料、包工期、包质量、包保修、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设备单机调试及泵站整体联合调试,以及与泵站外市政管网的驳接,施工场地必须符合6个100%设置、包招标范围内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包竣工图编制(包括管网地理信息系统的相关数据采集等),包结算编制,包工程档案资料编制及归档,负责施工及验收,负责规划验收,负责消防验收,负责管线迁改及保护,配合水土保持监测及验收、环境影响监测及验收,配合工程拆迁协调及维稳工作等。【注:中标人不具有相关专业资质的应对专项工作予以专业分包】 |
前期工作完成情况 | 已完成有关准备工作 |
对投标单位要求 | 一、投标申请人投标合格条件: 1.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不低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 (1)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投标之日已进入“汕头市施工企业诚信综合评价体系”。 (2)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甲级(或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甲级(或以上)资质。 2.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必须以具备施工资质要求的一方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必须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法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确认。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根据粤建市[2015]52号文,广东省外企业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兼任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的相关信息须录入“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 4.投标人主要人员资格要求: (1)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须在该企业注册,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并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须由施工单位提供); (2)设计负责人应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专业)注册证书且为该企业在职职工。(若为联合体投标的,须由设计单位提供)。 |
对投标单位要求 | 二、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不设投标报名,潜在投标人无须报名即可参与投标。若递交了投标文件的投标申请人数数量不足3家的,招标人将重新组织招标;若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为3到20家,招标人直接确定所有投标人为入围正式投标人;若递交了投标文件的投标申请人数超过20家、少于50家的,招标人采用诚信报价综合法直接确定20名入围正式投标人;若递交了投标文件的投标申请人数超过50家的,招标人采用诚信报价综合法先确定50名入围投标人,再以诚信分排序确定20名入围正式投标人;具体操作详见招标文件规定。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开标后评标前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 三、采用评标方法:评定分离法。 四、拟采用定标方法:集体议事法。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提疑的方式: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汕头市公共资源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https://ggzyjy.shantou.gov.cn:100)(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然后点击进入“建设工程”模块,选择拟参投的工程项目,招标文件及其他相关资料,填写“招标文件登记表”,确认无误后,点击“确定提交”按钮(投标人应对填写信息的真实性负责)(操作详见《建设工程投标系统操作指南(投标人)》及《关于汕头市公共资源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建设工程电子交易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 2.各投标人务必在提疑截止时间前在电子交易平台上以匿名的方式提出疑问。 3.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须密切留意电子交易平台上项目发出的补充文件、澄清、答疑以及与本工程相关的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以电子交易平台公布的为准,地点为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汕头市龙湖区黄河路 37 号御景大厦 3 楼),具体详见电子交易平台的“场地安排”。 2.网上递交: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数字签名,并打印“投标确认函”。 3.逾期送达(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以及不按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和电子交易平台将不予受理。 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还须于开标时间截止前到开标现场递交一套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U盘和光盘各一份(投标文件的封面应标明“正本”或“副本”),投标人应确保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与网上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一致,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 4.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还须在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内,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与拟派项目负责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若联合体,则只需牵头人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若联合体,则只需牵头人提供)、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类)复印件或扫描打印件加盖公章(若有联合体的,则只盖联合体牵头人的公章)、《递交投标文件及评标核查证件原件资料回执》(一式二份)同时准时到达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委托代理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可为同一人)并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5.投标文件需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密封和标记,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发布媒体 | 汕头市公共资源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汕头市人民政府门户网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栏、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
交易场所 | 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部(汕头市龙湖区黄河路37号御景大厦3楼) |
行政监督部门 | 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联系电话 | 0754-88562182 |
项目核准部门 | 汕头市发展和改革局 | 联系电话 | 0754-88275115 |
监察部门 | 汕头市监察委员会 | 联系电话 | 0754-12388 |
信息发布时间 | 2021-7-16 |
日 程 安 排 表 |
提疑截止 | 2021年7月20日 17:00 |
答疑公告 | 2021年7月22日 17:00 |
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时间 | 2021年8月10日 8:30 -- 10:00 |
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1年8月10日 10:00 |
开标时间 | 2021年8月10日 10:00 |
备注 | 各投标人务必在提疑截止时间前在电子交易平台上以匿名的方式提出疑问,投标截止时间前须密切留意电子交易平台上项目发出的补充文件、澄清、答疑以及与本工程相关的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 |
汕头市中心城区供水系统提压改造工程—市政供水系统提压改造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更正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我单位于2021年7月16日发布的汕头市中心城区供水系统提压改造工程—市政供水系统提压改造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交易项目编号:汕公资建202****60056),因招标人上级集团粤海集团提出意见,现对招标文件进行如下修改:
一、原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5.1条:“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5%”更改为“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10%”
二、合同专用条款22.1.7条承包人违约责任作如下修改:
人员管理方面的违约责任
“(1)承包人必须按投标文件及承包人承诺提供的项目管理组织机构组建项目班子,不得无故更换本工程的主要管理人员(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技术主管、安全管理员等),若确需更换必须书面申请征得发包人同意。否则,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按如下标准支付违约金:承包人擅自更换投标文件提供的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以及设计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的,标准为10000元/人次(人民币,下同),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管理机构中其它主要管理人员(现场施工管理人员)的,标准为5000元/人次。”
更改为“(1)承包人必须按投标文件及承包人承诺提供的项目管理组织机构组建项目班子,不得无故更换本工程的主要管理人员(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技术主管、安全管理员等),若确需更换必须书面申请征得发包人同意。否则,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按如下标准支付违约金:承包人擅自更换投标文件提供的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以及设计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的,标准为20万元/人次(人民币,下同),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管理机构中其它主要管理人员(现场施工管理人员)的,标准为10万元/人次。”
“(6)如发包人认为项目主要管理人员不称职或有其它合理理由的,有权要求承包人予以更换,承包人拒不更换的,按照如下标准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标准为50000元/人次,其他主要管理人员,标准为20000元/人次。”
更改为:“(6)如发包人认为项目主要管理人员不称职或有其它合理理由的,有权要求承包人予以更换,承包人拒不更换的,按照如下标准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标准为20万元/人次,其他主要管理人员,标准为10万元/人次。”
三、专用合同条款第 16 条价格第(1)款“施工期间,商品混凝土、钢筋、砂、碎石、管材、石屑等主材信息价相对于施工图预算采用的对应材料信息价涨跌幅超过±5%时,超过部分的价格予调整”,删除“等”字。
四、合同通用条款第 18.5.2 条“发包人在全部工程竣工前,使用已接收的区段工程导致承包人费用增加的,发包人应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并支付承包人合理利润。”
在合同专用条款增加第 18.5.2 条调整为:发包人在全部工程竣工前,使用已接收的区段工程导致承包人费用增加的,发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但不支付承包人利润。
项目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顺延如下:
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1年8月17日8:30-10:00
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8月17日10:00
开标时间:2021年8月17日10:00
特此公告。
招标人:汕头市粤海水务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臻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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