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决打击黑恶势力犯罪活动
8月29日,我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刘会民、郄红卫两起涉黑案件进行一审公开宣判,32名主要犯罪成员依法受到严厉惩处。自此,两个曾经横行一时、称霸一方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团伙土崩瓦解,走向覆灭。 黑恶势力是以暴力威胁或其他手段,结伙或有组织地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称霸一方,为非作歹,欺压、残害群众,严重危害社会的违法犯罪团伙。近年来,这类有组织的违法犯罪大有抬头之势,他们具有固定的作案成员和较强的经济实力,危害甚大,破坏力极强,成为司法机关打击的重点。值得注意的是,刘会民和郄红卫,一个曾任村党支部书记,一个是企业老板,手中都掌握一定的社会资源,借合法外衣行不法之事,不仅具有很大的隐蔽性和欺骗性,而且具有极大社会危险性。其所作所为已经很清楚地表明,他们不是带领职工群众发展经济、发家致富的领头人,而是阻碍当地经济发展的拦路虎;不是农民群众利益的守护者,而是鱼肉乡里、为害一方的土皇恶霸,完全走向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对立面。他们所挑战的,是国家法律和公共秩序的底线,全社会当可同仇共愤,穷追猛打。刘、郄两名首恶分子分别被判处死刑和20年有期徒刑,可谓罪有应得,充分体现了党委、政府以及政法机关“打黑除恶”的坚定决心。 刘、郄二案还警示我们,黑恶势力是当今社会的一大毒瘤,必须强化源头治理。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各级党委一定要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高度,加强村(居)“两委”班子建设,确保基层政权始终掌握在公道正派、为民办事的人手中;各个行业组织也要加强各类企业的监管,对不法苗头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防止黑恶势力由弱及强,坐大成势。 好风凭借力,惩恶正当时。我们要继续保持“秋收100”打击整治行动的强劲势头,全民总动员,全社会共参与,深挖细查,打一场围歼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总体战,不给黑恶势力以毁灭性打击决不收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