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岗区卫生局关于龙岗区第二人民医院上品雅园社区健康服务中心评审结果的通报
各医疗卫生单位:
根据龙岗区第二人民医院的申报,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展社区健康服务的实施意见》(深府〔2006〕130号)、《关于印发龙岗区社区健康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深龙府〔2007〕19号)的精神,我局组织区社区健康服务专家评审委员会对龙岗区第二人民医院上品雅园社区健康服务中心进行评审,上品雅园社区健康服务中心达到标准要求,为合格,我局将对其制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社区健康服务中心要按照核准的诊疗科目开展工作,除核准注册的项目外,不准开展其它项目。具体诊疗科目见***。社区健康服务中心开展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终止早期妊娠手术服务)要经区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核批准。社区健康服务中心的计划免疫门诊要按照《广东省预防接种门诊规范化建设标准(试行)》的标准建设并经区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核批准。
各社区健康服务中心应为社区居民提供优质的基本医疗服务以及提供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预防接种、传染病防治、儿童保健、孕产妇保健、老年人保健、慢性病管理、重性精神疾病管理等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社区健康服务中心登记注册基本情况
深圳市龙岗区卫生局
2013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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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健康服务中心登记注册基本情况
登记号 | 中心名称 | 执业地址 | 法定代表人 | 主要负责人 | 核定的诊疗科目 | 电话号码 |
PDY75197-244030711B1001 | 龙岗区第二人民医院上品雅园社区健康服务中心 | 龙岗区坂田街道上品雅园5栋B单元空架层 | 张浚 | 许木生 | 预防保健科/全科医疗科/内科/外科/妇产科(妇科、计划生育室) /妇女保健科/儿科/儿童保健科/精神科;社区防治专业/康复医学科/中医科/医学检验科(化验室)/ 医学影像科(B超室) | 8937395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