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自治区机关事业单位汽车驾驶员技师培训考核班的通知
一、申报范围和对象
自治区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建立人事关系的技术工人,凡符合汽车驾驶员技师培训考核条件的,均可申报参加培训考核。
二、申报条件
(一)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认真负责地做好本职工作,连续三年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
(二)专业工作年限18年并被连续聘任为高级工证书满3年。
(三)具备高中或技校以上学历。
(四)获得地州以上技术创新、技术发明奖人员(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或获得地州以上劳动模范称号的高级工可突破学历要求申报。
(五)本专业工作中没有出现任何操作责任事故。
三、资格审核所需材料
(一)申报人员应填写《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培训考核审批表》一式两份,经所在单位及主管单位人事部门审核并加盖公章。
(二)高级工技术等级证书或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原件。
(三)毕业证及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高中毕业还需提供招工审批表复印件。
(四)单位出具的累计安全行驶公里数的证明。
请各地工考办、各单位人事部门严格审核本地区、本单位参加培训人员的证书原件及相关材料,并在初审合格人员的复印件上加盖印章。同时,以上材料及申报人员名册统一报自治区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审核。未加盖主管单位人事部门印章的名册及材料均视为无效。
四、收费标准
(一)培训、考核费用根据自治区发展计划委员会“新计价费〔2004〕1***6号”文件规定,每人收取报名费10元、培训费1000元、专业理论考试费60元、实际操作材料费300元、评定费100元,合计1470元。
(二)教材资料费按实价另收。
(三)培训班为全脱产学习,安排食宿,费用自理。
五、审核材料地点、联系方式及培训地点、时间
自治区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乌鲁木齐市和平南路137号)
联系人:米合古丽、杨芳
电话:0991-2609238
自治区交通厅交通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评价中心(乌鲁木齐市黄河路301号)
联系人:王慧玲、齐海新、张吉东
联系电话:0991-5281202、4167515、139****5101、 135****3210
培训地点:乌鲁木齐市河滩北路262号华林技工培训基地
乘车路线:508、19路(华凌技校站下车)
喀什地区报到及培训地点:喀什地区交通局交通职工教育培训中心(喀什市帕合塔巴扎南路51号)
联系人:迪力夏提·吐尔逊
联系电话:0998-2826222、139****3737
审核材料及培训时间安排:
审核时间:2013年11月15日—22日
(一)第一期时间安排(汉语授课·乌鲁木齐市)
报到时间:2013年11月25日—28日
培训时间:2013年11月29日—2014年1月14日
(二)第二期时间安排(维语授课·喀什市)
报到时间:2013年12月2日—4日
培训时间:2013年12月5日—2014年1月21日
(三)第三期时间安排(汉语授课·乌鲁木齐市)
报到时间:2012年12月18日—20日
培训时间:2012年12月21日—2014年1月28日
六、各地工考办联系方式
乌鲁木齐市工考办 0991-4698477
昌吉州鉴定中心 0994-2206024
克拉玛依市工考办 0990-6231025
博州鉴定中心 0909-2318560
伊犁州工考办 0999-8022098
塔城地区鉴定中心 0901-7666396
吐鲁番地区鉴定中心 0995-8529976
哈密地区工考办 0902-2233686
阿勒泰地区工考办 0906-2102010
克州鉴定中心 0908-4229036
巴州工考办 0996-2612932
阿克苏地区工考办 0997-2283107
喀什地区鉴定中心 0998-2829715
和田地区工考办 0903-20691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