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监察局发出通知加强监督执纪问责驰而不息纠四风
(记者 谢霄凌)日前,市纪委监察局发出通知,要求各级各部门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通知指出,春节期间是纠正“四风”重要节点,各级各部门要始终绷紧纠正“四风”这根弦,不折不扣执行各项纪律规定。通知重申以下禁令:严禁用公款购买贺年卡、烟花爆竹、土特产品等年货节礼;严禁收送购物卡、礼品、礼金、支付凭证、有价证券等;严禁违规组织或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严禁利用节日之际跑官要官、拉票贿选;严禁利用机关食堂、企业食堂、培训中心等相互宴请、违规吃喝;严禁出入私人会所、组织隐秘聚会,规避组织监督;严禁违规发放或变相发放津贴、补贴或福利;严禁公款旅游,用公款购买景点门票,利用职权免费游览参观;严禁公车私用,违反公车封存停驶规定;严禁用公款报销个人费用;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等。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要围绕上述要求,深入开展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的,从重处理,绝不姑息。
通知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进一步拓展监督深度,综合运用税务、公安大数据平台,提高甄别隐形“四风”问题线索的能力。要坚持直查快办,进一步改进工作方式,提高办案效率,坚持快进快出、快查快结,压缩办案时限,防止说情干扰。要全面开展监督检查,针对节前、节中、节后“四风”问题的不同特点,分阶段集中开展明察暗访。坚持全面排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定点蹲守与流动***相结合,突击暗访与随机回访相结合,针对暗访对象逐渐适应节日暗访节奏、规避暗访检查的问题,调整暗访频率,随时安排暗访检查。各县市区纪委、市直各单位纪检组(纪委)、市直纪工委要组织精干力量开展明察暗访,着力发现和查处问题。市纪委将抽调骨干力量开展重点检查抽查,对突出问题、重点领域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对检查不认真、效果不明显的地方和部门,要进行重点抽查。
通知强调,各级纪委(纪检组)要督促同级党委(党组)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要亲自过问、部署、调度节日期间纠正“四风”工作;同时,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针对违规问题,从严监督执纪问责。要本着对党员干部负责的态度,把工作往细里想、往深里抓、往实里做,切实做好工作部署。对“四风”问题听之任之、监督检查流于形式的,市纪委将发出纪律检查建议书,对情节严重的,甚至有案不查、瞒案不报的,将依据《***问责条例》和《河北省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追究办法(试行)》,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