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州十五人口计生工作回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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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期间,我州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在州委、州政府、省人口和计生委的领导及人大、政协的有力监督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的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以人的全面发展为中心,牢牢抓住降低生育水平和提高人口素质这两个关键,突出建立“依法管理、村(居)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工作新机制和利益导向机制,加强基层建设、开展优质服务,团结和带领全州各级干部,依靠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克服重重困难,全面完成了到2005年总人口控制在54万人以内,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10‰以下的“十五”奋斗目标,少生人口2.28万人,提前5年实现了人口自然增长率接近全省平均水平的目标,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取得了历史性的突破。 人口计生工作呈现“四降五升”良好趋势 四降:人口出生率由2000年的20.05‰下降到2005的15.31‰,下降了4.74个千分点,平均每年下降0.95个千分点;人口自然增长率从2000年的11.87‰下降到2005年的7.94‰,下降了3.93个千分点,平均每年下降0.79个千分点;计划外多孩率从2000年的3.3%下降到2005年的0.08%,下降了3.22个百分点;早婚率从2000年的11.9%降到2005年的4.85%,下降了7.05个百分点; 五升:计划生育率从2000年的84.1%上升到2005年的97.77%,上升了13.67个百分点;独生子女领证率从2000年的4.54%上升到2005年的6.63%上升了2.09个百分点;综合节育率从2000年的81.23%上升到2005年的91.05%,上升了9.86个百分点;避孕及时率从2000年的30%上升到2005年的37.5%,上升了7.5个百分点;晚婚率从2000年的62.07%上升到2005年的63.03%,上升了0.96个百分点。 “十五”人口计生工作的六大亮点 一是出台了符合州情的新政策。 2002 年州委、州政府作出《关于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进一步降低生育水平,实现我州人口自然增长率接近全省平均水平的决定》;2003 年出台了《怒江州人民政府关于执行〈云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实施办法》;2004年出台了《怒江州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云南省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奖励规定〉的实施意见》。三个文件的出台,使我州法制建设有了突破性的进展,形成了以《省条例》为核心,以“奖优免补”政策和多个政府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为补充的既有效地控制人口数量,又提高人口素质和改善人口结构的综合治理人口问题的政策法规体系。为我州 21 世纪头十年的人口计生工作指明了方向,也为控制人口增长,创建和谐怒江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二是实现了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的转变。随着计划生育委员会更名为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人口计生工作职能得到进一步扩展。出生缺陷、艾滋病、生殖道感染、性别比攀升等危及人口素质、人口安全、人口结构的问题进一步提到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议事日程。通过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云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云南省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推行“知情选择”、“奖优免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基本项目免费及“关爱女孩行动”等措施,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实现了工作思路由惩罚多生向奖励少生方向转变;工作方法由管理为主向服务为主转变;工作对象由管理一代人向服务三代人转变;具体措施由单纯行政制约为主向利益导向、依法管理为主的方向转变;工作内容由单纯的控制人口数量向既控制人口数量、又提高人口素质和改善人口结构的方向转变;工作理念从以实现国家人口控制计划为主转变到树立以人为本、知情选择、满足要求、维护权益、优质服务、依法生育、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方向转变;工作标准从着重考核人口计划控制指标转向为群众提供优质服务,以群众满意程度为考核标准;工作对象从过去计划生育管理的对象转变为计划生育优质服务的对象。 三是形成了覆盖全州的服务网络体系。“十五”期间,我州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人口计生队伍建设,人口计生干部队伍在机构改革中得以保留。计生干部队伍发展到689人,其中行政管理人员 136人,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124人,村级宣传员258人,信息员171人。全州兴建县级服务站4个,乡级服务所24个,总面积5930.08平方米,四县还配备了流动服务车。技术装备、服务条件、服务质量得到提高,初步形成了以州服务中心为指导、以县服务站为龙头、乡服务所为枢纽,具有鲜明特色和综合服务能力的宣传教育、技术服务、药具管理、人才培训“四大功能”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网络。计划生育协会这支群众队伍也得到发展壮大。全州各级协会组织达293个,理事2623人,会员小组2275个,会员总数达32673人,会员联系户 1487 户,已形成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技术服务、群众工作“三位一体”的互联、互补、互动的人口和计划生育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职能的网络体系和工作人员队伍。通过加大培训力度,队伍素质不断提高,“大人口”观念得到增强,领导干部决策能力明显提高,参谋和助手作用得到有效的发挥,服务意识和服务能力明显提升,干部队伍形象有了较大改变。 四是工作机制有了新的突破。根据国家和省人口计生委“通过综合改革,探索建立‘依法管理、村(居)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新机制”的要求,围绕我州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大胆探索,初步建立了与怒江州情相适应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新机制。(一)是建立了以“奖励扶助制度”为龙头,以“少生快富”扶贫工程为目标,以“奖优免补”为内容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的新机制;(二)是建立了“四权”分离(奖励对象的资格认定、数据统计由人口计生部门负责,奖励扶助资金的运行管理由财政部门负责,资金发放由邮政部门负责,监督工作由纪检监察、审计部门负责)的工作运行机制;(三)是建立了“三公开”、“三公示”、“一评议”、“一见面”、县乡村三级抽查的工作监督和管理新机制;(四)是建立了以“国库支付”为主,州县合理配套的投入保障机制。(五)是建立了以“责任目标”为主的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上级人口计生部门对下级人口计生部门的双线目标考核的上下连动机制;(六)是建立了以“民主评议”为主的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机制。这些新机制的建立,推动了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健康发展。 五是“奖优免补”工作深得民心。群众的满意度明显提高,产生了很好的社会影响。截止 2005 年 12 月31 日,全州累计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人数达6275人,其中有 2655户农业人口主动放弃生育二孩,领取了《独生子父母光荣证》;有940名农业人口享受了养老生活补助;有 917 名中小学生享受了义务教育奖学金,有 1名中考生享受了升学加分。“奖优免补”政策的落实,使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家庭直接受益,2005年我州农民人均纯收入净增了2.16元,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六是信息化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十五”期间,在州委、州政府的重视和上级部门的关心、支持下,州县人口计生委各科、室、服务中心及乡(镇)配置了计算机,县级计生委配置了计算机信息网络的相关设备,实现了国家和省、州、县、乡人口计生部门电子政务传输和信息资源共享,确保“奖优免补”信息和其他人口和计划生育相关信息全面、及时、准确传递,提高了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 |
来源: 怒江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