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百日安全生产检查的通知(深龙安监管200758号)
各街道安监办(安全生产执法监察中队)、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抓好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督促全区生产经营单位建立主动负责、持续改善的安全管理机制,根据市安监局《关于开展我市2007年“安全生产执法警示”活动的通知》精神及我区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有关部署,决定从6月份开始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百日安全生产检查”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07年6月1日至9月30日
二、检查内容
这次活动将围绕今年安全月“综合治理,保障平安”的活动主题,重点促进企业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完善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安全投入。重点内容如下:
(一)是否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二)是否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是否保证本单位安全投入;
(四)应急救援预案是否健全并进行演练;
(五)生产经营现场环境和设备是否存在安全事故隐患。
三、检查方式和步骤
检查采取企业自查、街道安全生产执法监察中队检查、区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大队抽查的方式,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6月11日至7月15日企业自查阶段。各企业按《企业安全生产检查表》(***1)逐项对照自查自改,并将自查情况于7月20日前报街道安全生产执法监察中队。
第二阶段:7月16日至8月31日街道安全生产执法监察中队检查阶段。各单位要根据企业自查情况,按《2007年“安全生产执法警示”活动检查表》(***2)的要求对辖区内的企业进行检查。检查结束后,将检查情况和《2007年“安全生产执法警示”活动检查汇总表》(***3)于9月5日前报区安全生产执法大队执法监察科。
第三阶段:9月1日至9月30日区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大队抽查阶段。区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大队根据街道检查的情况对本辖区企业的隐患整改情况进行抽查。
四、检查要求
安全生产工作的落实最终要依靠企业,只有企业主动承担起安全生产的工作职责,才能实现我区安全生产形势的根本性好转。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此次百日安全大检查的积极意义,认真组织好检查活动,有的放矢,确保实效。
(一)各企业要按照《通知》的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发现本单位安全管理不力、责任不清、投入不足的,要及时改进;发现安全管理制度存在漏洞的要及时完善;发现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流于形式的,要加强教育和管理,及时纠正。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在及时整改的基础上,要分析隐患形成和未能得到及时整改和消除的深层次原因,着力从日常管理上下功夫,从制度上确保以后安全隐患少出现,一旦出现也能及时发现,及时消除。
(二)各街道安全生产执法监察中队检查时,要突出重点,注重实效。重点是企业是否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不积极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章制度不健全,安全管理不力的企业,要限期改正,做到检查有记录,整改有落实。
(三)加强宣传,提高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和法治意识。各街道安全生产执法监察中队应做到边检查、边宣传,查到哪里就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贯彻到哪里,要使广大企业经营主明白,搞好安全生产工作,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这是由法律法规赋予自己的应尽的社会责任。在开展执法检查过程中,也可以选择典型案件通过媒体予以曝光,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促使企业从“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转变。
联系人:李新创
联系电话:28949322 传真:28949212
二○○七年六月十日
主题词:安全生产 检查 通知
抄送:市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支队,海广副区长。
龙岗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人秘科 2007年6月1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