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〇二一年第三季度深圳市罗湖区环境状况公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和《深圳经济特区环境保护条例》,现将罗湖区二〇二一年第三季度环境状况公报发布如下:
一、空气环境
2021年第三季度,全区环境空气质量保持良好水平。全区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范围在18~201之间,环境空气质量达到Ⅰ级(优)的天数为70天,比上年同期减少10天;Ⅱ级(良)的天数为11天,比上年同期减少1天;Ⅲ级(轻度污染)的天数为9天,比上年同期增加9天;Ⅳ级(中度污染)的天数为1天,比上年同期增加1天;V级(重度污染)的天数为1天,比上年同期增加1天。空气质量达到优良的天数合计为81天,占总有效天数(92天)的88.0%,比上年同期下降12个百分点。
2021年第三季度,罗湖区二氧化硫平均浓度为5微克/立方米,比上年同期下降3微克/立方米;二氧化氮平均浓度为22微克/立方米,比上年同期上升3微克/立方米;可吸入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为22微克/立方米,比上年同期下降1微克/立方米;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为12.3微克/立方米,比上年同期上升0.6微克/立方米;一氧化碳平均浓度为0.7毫克/立方米,较上年同期持平;臭氧日最大八小时滑动平均值第90百分位数为162微克/立方米,比上年同期上升60.5微克/立方米。
二、水环境
(一)饮用水源
2021年第三季度罗湖区对深圳水库进行常规监测,深圳水库水质达地表水Ⅱ类标准,水库水质为优,达标率100%。与去年同期相比,深圳水库水质基本保持稳定,水质类别保持不变。
(二)河流
2021年第三季度,罗湖区有17条河流共计24个监测断面水质纳入监测,与上年同期相比,有18个断面水质较上年同期有不同程度的提升,河流水质指数全市排名第1。
深圳河径肚(省考)断面水质达到地表水Ⅱ类标准;其余23个断面水质均符合地表水Ⅴ类及以上标准。
三、声环境
罗湖区内2个功能区噪声监测点位:银湖中心为1类功能区,鹏兴花园一期为2类功能区。根据功能区噪声监测数据结果,2021年第三季度,鹏兴花园一期昼间、夜间均达到功能区标准;银湖中心昼间达到功能区标准,夜间不达标。综上,昼间达标率100%,夜间达标率50%。
四、环境管理
2021年第三季度,罗湖区无审批建设项目事项,报告表备案3项,核发排污许可证6个。全区共对38宗环境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处罚金额共计96.5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