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四十三次会议
9月29日,桓台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四十三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刘春杰,副主任伊茂彦、李崇伦、邵明义、王素芳、李树强,秘书长王侠和县人大常委会委员出席会议。县政府副县长郭凯、县法院院长王旭、县检察院检察长杨宝刚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审议了县政府关于社会治安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教育法》、《体育法》贯彻执行和教育体育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卫生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环境保护法》贯彻执行和环境保护工作情况的报告。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刘春杰向被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并作会议总结讲话。邵明义主持会议。新任命人员向宪法宣誓。
会议认为,今年以来,县政府及相关部门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工作思路清晰,措施有力,为开创科学发展富民强县新局面作出了积极贡献。 刘春杰要求,要继续严厉打击侵犯人身财产权利、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和社会管理的违法犯罪行为,突出解决好群众反映强烈的社会治安热点难点问题,努力营造更加安定和谐的社会环境;要进一步树立教育优先发展的理念,继续加大对《教育法》、《体育法》和教育体育工作的宣传力度,切实增强全社会关心、 重视、支持教育体育事业的良好氛围;要加大卫生投入,继续加强医疗卫生队伍专业技术和行业作风建设,进一步强化卫生执法监督检查,持续提升卫生工作惠民服务的质量和水平;要以正在开展的生态桓台建设“百日行动”为契机,动员全县上下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以铁的决心、铁的措施、铁的手腕全力打好生态环保攻坚战,确保各项环保任务目标落到实处。(张运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