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湖区成立社区矫正委员会
1月18日,罗湖区社区矫正委员会正式成立,标志着罗湖区社区矫正工作迈上新台阶,进入一个崭新的发展阶段。罗湖区社区矫正工作实现了区委统一领导、司法行政部门组织实施、相关部门协同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建立起责任共担、各司其责、齐抓共管的格局。
区社区矫正委员会主任由区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担任;副主任由副区长、区司法局局长、区委政法委副书记担任;成员有区人大、教育、民政、财政、团区委、街道等25个部门。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区司法局,负责日常具体工作。
成立区社区矫正委员会是罗湖区社区矫正工作的一项重大举措,为部门联合开展社区矫正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区社区矫正委员会将严格按照《社区矫正法》相关规定,细化各部门职责,建立协同联动机制,确保《社区矫正法》相关规定落实到位。同时健全完善区社区矫正委员会运行机制,协调相关成员单位合力推进社区矫正机构、队伍、经费保障及执法衔接等工作,全力开创罗湖区社区矫正工作新局面,为建设平安罗湖、法治罗湖、幸福罗湖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