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规划国土委滨海管理局关于公布核级设备鉴定实验楼项目总平面图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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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4月19日发表
中科华核电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核级设备鉴定实验楼项目位于大鹏新区岭澳大道东、文卫路北,宗地号G1***01-0399,用地面积15691.04㎡,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允许建设计容积率建筑面积10000㎡,功能为厂房。
经滨海管理局审查,同意核发该项目深规土建许字BH-2014-0009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的规定,现将本次审定的总平面图予以公布。
本通告内容及总平面图具体内容同时在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网站(http://www.szpl.gov.cn)予以公布。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滨海管理局
2014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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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电站不可接近二期总平面图.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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