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沙区用人单位招用补贴相关问题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大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再就业的扶持力度,充分发挥政府促进就业的作用,根据《关于印发修订后的
一、南沙区用人单位招用补贴是指:
(一)用人单位招用本区户籍女35岁、男40岁以上人员以及就业困难人员稳定就业1年以上的,按照参加社会养老保险期限,给予用人单位每人每月80元的社保补贴,给予劳动者每人每月50元的岗位补贴;
(二)在区事权下放公益性岗位就业并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本区户籍女35岁、男40岁以上人员以及就业困难人员,按照参加社会养老保险期限,给予劳动者每人每月80元的岗位补贴。
(补贴期为3年,享受市招用工补贴和岗位补贴的不重复申领以上两项补贴)
二、申领补贴需提交的材料:
用人单位提交以下材料到所属镇(街)劳动保障中心申请:
(一)《申领南沙区用人单位招用补贴花名册》(详见***);
(二)用人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和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三)个人身份证和户口本复印件、社保缴费清单(单位盖章)、个人中国农业银行存折或***(附签名)复印件;
(四)补贴申领期限为上年度10月至当年度9月止(2011年补贴期为2010年10月-2011年9月)。
三、申领补贴截止时间:
申请单位于每年10月10日前向所在镇(街)提交当年申请资料(2011年补贴截止时间为2011年10月10日)。
1.南沙街劳动保障中心
地址:南沙街进港大道蝴蝶洲花园南沙街道办事处
电话:84681983 84987228
2.黄阁镇劳动保障中心:
地址:黄阁镇麒龙东路44号 电话:84971717
3.横沥镇劳动保障中心:
地址:横沥镇中环路54号-2 电话:84968321 84968046
4.万顷沙镇劳动保障中心:
地址:万顷沙镇学堂街四巷9号电话:84523067 84942019
5.珠江街劳动保障中心:
地址:广州市南沙区珠江街新广六路16号 电话:84525775
南沙区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八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