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学年花都区义务教育阶段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补录和转学工作的通知
根据教育部、省、市相关文件精神,为满足我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读义务教育公办学校的需求,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促进教育公平,现决定开展符合条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起始年级补录和非起始年级转学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实施原则
在确保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标准化建设不受影响前提下,精准测算公办学校各年级学位存量,分区匹配。为符合条件的学生,分片区开放起始年级补录和非起始年级转学服务。
二、对象条件
(一)起始年级补录对象
补录对象为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即户籍属于广州市外农村、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居住证处于有效期且地址为花都区内(其中一人工作地址属于申请学校对应片区的优先享受),2021年申请入读我区义务教育起始年级、未有公办学校录取的随迁子女。以居住证地址为依据,到所属片区指定地点报名(见***4)报名。
(二)非起始年级转学对象
转学对象为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即户籍属于广州市外农村、在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城镇民办学校(参见***1花都区城镇属性民办学校)就读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居住证处于有效期且地址为花都区内(其中一人工作地址属于申请学校对应片区的优先享受)的随迁子女。以居住证和在读学校学籍为依据,到居住证或在读学校学籍所属片区指定地点报名(见***4)。
三、报名安排
(一)报名时间
申请补录和转学的报名时间为2021年8月19日至8月24日。
(二)报名方式
1.符合补录和转学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可参考教育部门提供的起始年级补录学位表(见***2)和非起始年级转学学位表(见***3),在指导中心指定的地点(见***4)报名及填报志愿。现场报名点录入信息后,补录或转学申请人确认报名信息,确认无误后完成报名。如进城务工人员未能在报名时间返回花都区,可委托报名(现场报名须严格按疫情防控要求组织)。
2.申请补录和转学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名时需携带学生和监护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居住证、入学人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工作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如户口本未能证明监护关系的,需要携带入学人出生证。申请转学者还需要登记就读城镇民办学校信息。上述所有证件均需要验原件后收复印件。
3.补录和转学报名完成后,如符合条件申请人数大于所提供学位数,则由片区教育指导中心组织抽签派位,产生补录和转学名单,复核无误后,在区政府官方门户网站、“广州花都教育”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布。
四、注意事项
1.所有报名参加补录和转学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均为监护人个人自愿申请,监护人须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如发现提交虚假错误资料申请的,立即取消资格,同时列入黑名单,从当年开始小学6年内、初中3年内不再接受其申请。
2.已获得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位和已在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就读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不得申请义务教育公办学校补录和转学,违者所获资格作废,同时列入黑名单,该黑名单同时反馈给所在公办学校,学生家长或者监护人列为诚信教育重点对象。
3.片区按教育指导中心管辖范围划分,分为城区片区(包括新华街、新雅街、花城街、秀全街)、北片片区(包括狮岭镇、花山镇、梯面镇)、花东片区(包括花东镇)、西片片区(包括赤坭镇、炭步镇)。
本通知解释权属于广州市花都区教育局。
***:1.2021年花都区城镇民办学校一览表.xlsx
2.2021年起始年级补录学位表.xlsx
3.2021年花都区义务教育公办学校转学学位数.xlsx
4.2021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补录转学报名点.xlsx
广州市花都区教育局
2021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