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城司法所开展社矫对象节前警示教育大会(图)
元旦、新春佳节将至,为进一步加强辖内社矫对象的教育管控工作,预防社矫对象脱管、漏管和重新违法犯罪情况的发生。12月30日,云城司法所在街道办八楼会议室组织召开社区矫正对象集中教育大会,开展节前警示与安全教育,会议邀请街道办副主任江亮基及驻区司法警察何警官参加并作专题讲话。
首先,司法所工作人员对社区矫正对象宣布会场纪律,接着何警官对在座社矫对象进行集中点名,所有社矫对象均能按时参加大会。紧接着工作人员通报自上一季度召开集中教育会以来,较多社矫对象仍较容易出现的一些违反监督管理规定的现象,将社矫对象应当遵守的纪律、日常接受社矫过程中应当注意的事项以及上级部门召开的第四季度业务培训的最新要求,一一进行强调说明。
会上,何警官对全体社矫对象进行警示教育,要求社矫对象严格遵守社矫纪律,严格遵守请销假审批规定,强调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外出,切勿存在侥幸心理,严禁酒后***,远离黄、赌、毒,不得参与群体性事件,安心度过元旦、新春佳节。
随后司法所负责人何健同志对在场社矫对象进一步提出纪律要求:一是保持通讯畅通,手机处于24小时开机状态,严禁人机分离;二是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及程序;三是教育他们要树立“四种意识”,即身份意识,要明确当前自己的身份;法律意识,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矫正意识,要积极努力改造思想和行为;责任意识,要担负起对社会、对家庭的责任,随后通报某司法所近期一名社矫对象因多次违反社区矫正监督管理规定,最终被撤销缓刑收监执行的真实案例,警醒每位社矫对象要按照《社区矫正法》及《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严格要求自己,珍惜当下社区矫正的机会。
最后,街道办副主任江亮基结合今年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收官之年,希望所有社区矫正对象能够严格遵纪守法,绝对不能参与黑恶势力组织,必须引以为戒,增强自身法治观念,严格遵守社区矫正监督管理规定,高度重视并配合司法所监管工作,确保节假日期间云城街社会和谐稳定。
警示教育会后,法援律师黄小红给全体社区矫正对象宣讲即将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法条、案例,切实提高社区矫正对象做到知法、懂法、守法。最后,司法所工作人员给在场社矫对象每人发放一份《关于做好今冬明春疫情防控致全省社区矫正对象的一封信》,告诫所有人员做好冬季疫情个人防护措施,少去人员密集的场所,并提前祝各位节日快乐、身体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