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云乡人民政府关于第二代残疾人证到期换证相关事宜的通知
各村(居)民委员会:
第二代残疾人证自2009年开始办理至今已到十年换证时限,《通川区残疾人证管理办法》已于2018年10月1日起执行。根据省市残联相关精神要求,全市正在积极筹划第三代智能卡残疾人证换发试点工作。为保障残疾人合法享受相关惠残政策,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经区残联党组、理事会研究决定,凡因遗失损毁等需补打残疾人证的,在2018年10月1日前办理的残疾人证,均按照重新办证流程办理,不得直接补打。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乡残联和村(居)委会在发出残疾人证申请表时,同步建立相关残疾人证到期换发台账,并要求其在领取残疾人申请表之日起15日内交回残疾评定表,以便及时准确***掌握残疾人证到期换发工作情况。如残疾人因部分康复造成评定残疾等级比原等级低或达不到办证条件,在规定时间内未交回残情评定表的,则按残疾人证到期作废处理,各村(居委会)按时填写《三项补贴变更表》及时上报乡残联进行注销,终止各项惠残政策的享受资格。
二、各村(居)委会在换发残疾人证期间要做好政策宣传,发放《残疾人证办理须知》,让残疾人知晓办理流程,各村(居)委会要建立残疾人信息台账,台账内要准确填写办证时间,对辖区内所办的残疾证十年过期的,进行通知和提醒告知残疾人,多次告知不去办理换证,各村(居委会)按时填写《三项补贴变更表》及时上报乡残联进行注销,终止各项惠残政策的享受资格。
三、各村(居)委会要认真核实申请信息,严正拒绝残疾人弄虚作假,使残疾人证换发工作有序开展。
四、第三代智能卡残疾人证的换发,将依据《通川区残疾人证管理办法》,对2018年10月1日后残疾评定表和公示回执单等相关资料俱全的直接换证,不再重新进行评定。
五、对行动不便的重度肢体残疾人不能到评定医疗机构进行评定的,各村(居)委会要做好登记,上报乡残联,乡政府书面上报区残联,将在换证高峰期后由评定医疗机构深入乡镇,开展换发残疾人证工作。
六、各村(社区)委员会要高度重视残疾人证换发工作,做好政策宣传。加强责任心,发现新的问题,及时上报,不得故意隐瞒,对已不符合办证条件的要按时上报注销。各村(社区)不得弄虚作假、不得刁难残疾人、故意拖延。对泄露残疾人个人信息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追究相关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