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重大事项研究决策制度的通知
邻水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关于印发重大事项研究决策制度的通知
各股室:
为切实搞好我局的依法行政工作,规范行政行为,经局领导研究同意,现将重大事项研究决策制度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邻水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8年7月20日
重大事项研究决策制度
为了贯彻“民主集中制”的原则,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要求,规范单位重大事项决策行为,充分体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根据有关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重大事项和重要工作议事内容
局会议集体研究讨论的重大事项和重要工作包括:
(一)研究决定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上级党委(政府)的决定、决议、文件和指示精神,并结合我局实际,研究提出落实执行的具体意见和措施。
(二)讨论研究以党委(行政)名义上报的文件,讨论研究以党委(行政)名义作出的重要工作部署和安排;讨论研究党支部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政风行风工作、文明单位建设等方面的工作;讨论研究以党委(行政)名义召开的各种会议的有关事项。
(三)讨论研究我局重大工作部署,年度工作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要点。
(四)讨论研究局领导班子自身建设方面的重大事项,领导班子成员的分工及调整,股室职能配置及调整方面的重要问题。
(五)讨论研究对党员、干部、职工的奖励和处分的建议,讨论研究对党员、干部、职工的教育、管理和工作监督中的重要问题。
(六)讨论研究局机关较大经费的开支(一次开支在2000元以上),讨论研究重大项目和活动以及涉及职工利益等有关方面重大事项。
(七)讨论研究党风、政风、行风纪律检查工作和廉政建设中的重要事项和重要工作。讨论研究局机关各项制度的建立完善和落实方面的工作。
(八)研究讨论其他需要局党支部(行政)研究决定的重大事项和重要工作。
二、议事程序及要求
(一)会议参加人员:局领导班子全体成员,办公室主任和相关股室负责人列席参加。
(二)会议召开的时间。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如遇特殊情况可由局长提出随时召开。
(三)研究决定重大事项和重要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
1.确定会议议题。议题原则上由局长提出并确定,也可由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办公室主任和各股室负责人提出,报请局长确定。
2.会议准备。会议研究讨论的议题和主要内容材料。由分管领导和相关股室准备。对重大问题和重要工作,会前要作好充分的调查和准备及协调,形成比较成熟的意见。会议的召开时间应提前通知参会人员。
3.会议讨论和决定。会议由局长主持,实行一事一议。局领导班子成员应全部参加,不得无故缺席。会议内容的相关题目应由分管负责人作简要说明,领导班子成员应充分发表意见,在集体讨论后,对决定的问题要明确表态,表示同意或不同意,最后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由局长作出决定。
4.根据会议的需要,会议可请相关股室负责人列席会议,列席人员可就相关议题充分发表意见,但无表决权。
5.会议应作好记录。会议记录,应使用专用记录本,写明会议名称、时间、主持人、参会人员以及会议讨论情况,形成最后决定意见。
6.对发生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来不及召开集体会议研究决定的,可由局长按上级要求,灵活处理,事后应及时向领导班子其他成员通报情况。
三、组织实施
集体会议后应及时将会议决定,落实分管领导组织实施,并明确处理的时限和责任及要求,组织实施及处理的情况须在下一次会议上通报。
四、纪律监督
(一)经集体研究作出的决定,领导班子成员必须坚决执行,个人无权改变。对集体研究的决定,个人意见被否决后,允许保留,但在没有作出新的决定之前,必须认真执行会议的决定,对不遵守、不执行集体决定,给工作造成损失的,按照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二)参会人员要严格遵守会议纪律和保密规定,除经党支部同意公布的以外,不得向外传播或泄露会议内容、讨论及决定情况,违者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对本制度的落实执行情况,由局长负责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