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市召开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工作会议
2011年7月19日,全市水利普查工作会议在市机关办公大院西附楼二楼会议厅召开,市委常委副市长、市水利普查领导小组组长黄水利出席会议并讲话,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水利普查领导小组副组长蔡榜藩主持会议,市水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文立刚代表市水利普查办介绍了全市水利普查工作进展情况。
黄水利对我市前一阶段的水利普查各项准备工作给予了肯定。同时也指出,全市水利普查工作总体进展不平衡,个别县(市、区)还存在思想认识、组织推动、资金安排、普查人员以及督导检查等几方面不到位的现象,拖了省和市的后腿。
对于下一阶段的工作,黄水利强调,要深刻认识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水利普查是落实中央水利工作会议、中央一号文件和省委九号文件精神的重要举措,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切实采取坚决有力的措施,周密部署,多措并举,做好水利普查的组织实施工作。一是要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积极主动推动水利普查工作,要根据市与各县(市、区)签订的责任书的要求,层层签订,落实责任,做好人、财、物等保障工作。二是要加强督导检查。要建立逐级督导检查机制,制定奖惩措施,要采取约谈、发责任告知书等方式告诫。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要把水利普查工作与水利计划资金安排和规划项目申报挂钩进行惩罚。要确保普查进度只能适度超前,不能落后,普查成果真实可靠,严防弄虚作假,最终既要达到国家标准要求,又要满足揭阳实际需要。三是要强化水利普查进度管理。要按照国家规定的时间节点和任务要求,排工作计划,细化工作安排,任务分解到人。工作进度较好的地区,也要再接再厉,保持先进,更要未雨绸缪,提前谋划,及早部署下一阶段工作。四是要狠抓水利普查质量控制。要抓好源头数据质量控制,要实行全过程质量监管、通过全员质量控制和分级分类质量控制数据质量,最终确保普查对象应查尽查、不重不漏,普查内容应填尽填、完整规范,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可靠、来之有据。五是要落实好水利普查经费。各县(市、区)要确保水利普查所需工作经费及时足额到位。六是要做好水利普查宣传动员工作。要利用各类媒体,开展多层次、多角度的宣传活动,动员社会各界的支持与参与,争取广大人民群众的理解与配合。
会议期间,市委常委副市长黄水利代表市人民政府与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代表签订《揭阳市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目标管理责任书》。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分管水利普查工作的领导、县水务(水利)局局长、普查办主任或专职副主任。市水利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市水利普查办全体成员等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