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补偿决定告知书(周俞邰敏)
周俞、邰敏:
因南京市地铁6号线(富贵山站)项目建设需要,玄武区人民政府于2021年1月29日作出《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决定【南京地铁6号线(富贵山站)项目】》(玄政征字〔2021〕1号),并发布房屋征收公告,由玄武区住房保障和房产局(以下简称区房产局)对地铁6号线(富贵山站)项目范围内房屋实施征收,征收签约期限经调整后明确为2021年3月18日至2021年5月18日,并在征收范围内进行了公告。
你们座落于本市玄武区后宰门西村16号1幢302室的房屋位于征收范围内,建筑面积55.97平方米,房屋用途为住宅。区房产局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及《南京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的规定,按照《南京地铁6号线(富贵山站)项目房屋征收补偿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征收补偿方案》)向你们提出了选择货币补偿或房屋产权调换的征收补偿标准和补偿方式。
由于你们至今仍未与区房产局达成征收补偿协议,区房产局已报请玄武区人民政府按照《征收补偿方案》对你们作出征收补偿决定。为保障重点项目建设,维护公共利益,玄武区人民政府将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二十二条、第二十六条和《南京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作出征收补偿决定。
特此告知。
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政府
2021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