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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说明(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

Admin - admin 于2022年03月27日发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相关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拟订并组织实施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全县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负责促进就业工作。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负责人才管理和服务相关工作。负责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贯彻落实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拟订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调控政策,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贯彻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有关离退休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并组织实施机关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负责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拟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负责农民工就业创业、职业技能培训、政策咨询、困难帮扶等工作;负责统筹协调农民工返乡交通、法律援助、权益保障、子女教育等服务工作;负责协调处理农民工突发事件;负责协助组织农民工党建工作。贯彻执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完善人事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负责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违法案件,协调处理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信访事项。承担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等。

  (二)2020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就业招工任务常抓不懈,助力推进临港发展。

  2.稳岗返还加速度,失业保险基金效力最大化。

  3.积极开发公益性岗位兜底保障困难群体就业。

  4.加强失业人员就业帮扶,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促进群众转移就业。确保长江流域退捕渔民妥善安置。

  5.着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加强《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的宣传和落实。狠抓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制度的贯彻落,切实整治在建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相关工作。

  6.依法仲裁,合理维权。

  7.加强人事人才管理及工资福利待遇核定审批工作。

  8.建立健全农民工服务保障体系

  9.行业扶贫助力攻坚。大力开展入户帮扶,促进帮扶贫困村巩固脱贫成果,确保经济收入稳中有升。目前,我局联系的上罗镇农利村已达标。

  二、机构设置

  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县政府工作部门,正科级。下属两个独立核算参公单位(珙县社会保险事务中心、珙县就业创业促进中心)、四个直属事业单位(珙县人才交流中心、珙县人才储备中心、珙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珙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及1个代管县直属事业单位珙县农民工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支总计2037.42万元、2146.57万元。与2019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1091.19万元、802.7万元,各下降34.88%、27.22%。主要变动原因是因政策调整,调减2020年中央、省级就业创业补助资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年收入合计2037.42万元、2146.5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928.72万元,占94.66%;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8.7万元,占5.3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年支出合计2146.5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74.37万元,占40.73%;项目支出1272.20万元,占59.27%;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037.42、2146.57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091.19万元、802.7万元,各下降34.88%、27.22%。主要变动原因是因政策调整,调减2020年中央、省级就业创业补助资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28.7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4.66%。与2019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1199.89万元,下降38.35%。主要变动原因是因政策调整,调减2020年中央、省级就业创业补助资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28.72万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2.78万元,占1.70%;教育支出(类)支出0万元,占0%;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832.28万元,占95.00%;卫生健康支出25.34万元,占1.31%;农林水支出0万元,占0%;住房保障支出38.32万元,占1.97%。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2048.65万元,完成预算106.22%。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力资源事务(款)引进人才费用(项):2020年支出决算数为32.78万元,完成预算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0年支出决算数为380.95万元,完成预算100%。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0年支出决算数为7万元,完成预算100%。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2020年支出决算数为943.63万元,完成预算93.6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有额度节余金额***.4万元未使用结转至2021年支付。

  5.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2020年支出决算数为54.2万元,完成预算100%。

  6.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0年支出决算数为2.45万元,完成预算100%。

  7.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就业补助(款)其他就业补助支出(项):2020年支出决算数563.97万元,完成预算148.5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其他就业补助支出有额度节余金额184.33万元未使用结转至2020年支付。

  8.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0年支出决算为10.08万元,完成预算100%。

  9.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0年支出决算为13.60万元,完成预算100%。

  10.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0年支出决算为0.49万元,完成预算100%。

  11.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2020年支出决算为1.17万元,完成预算100%。

  12. 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土地出让业务支出(项):2020年支出决算数为28.7万元,完成预算100%。

  13. 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2020年支出决算数为69.22万元,完成预算86.5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支出的6.17地震乡镇人社平台建设项目未竣工验收,工程款未支付完,额度结转于2021年支付使用。

  1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0年支出决算数38.32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74.3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788.4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81.36万元、津贴补贴***.32万元、奖金308.2万元、伙食补助费0万元、绩效工资7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54.2万元、职业年金缴费2.45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4.43万元、抚恤金16.23万元、生活补助18.73万元、医疗费补助24.17万元、住房公积金38.32万元等。

  日常公用经费85.9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6.09万元、印刷费1.32万元、手续费0.09万元、水费0.07万元、电费3.85万元、邮电费0.12万元、差旅费8.21万元、维修(护)费3.93万元、会议费1.3万元、培训费0.73万元、公务接待费0.24万元、劳务费5.99万元、委托业务费6.***万元、工会经费9.93万元、福利费4.3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9万元、其他交通费17.8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3.32万元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13万元,完成预算13.2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大力压缩公务接待费标准及人次,严格管理公务用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89万元,占11.1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24万元,占1.49%。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89万元,完成预算21.24%。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9年减少1.03万元,下降35.27%。主要原因是严格管理公务用车。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20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1辆(备注:轿车1辆编制数在县机关事务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使用)、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89万元。主要用于人才管理、农民工中心服务、就业再就业等相关工作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0.24万元,完成预算3.3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9年增加0.19万元,增长380%。主要原因是增加了相邻区县加大对农民工欠薪治理相互交流学习公务接待生活费。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24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3批次,28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24万元,具体内容包括: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24万元,主要用于农民工欠薪治理相互交流学习公务接待费0.24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97.92万元。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所以财决公开12表无数据是空白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所以财决公开13表、财决公开14表无数据是空白表。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5.96万元,比2019年减少18.87万元,下降18%。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控制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有车辆0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备注:轿车1辆编制数在县机关事务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使用),主要是用于人才管理、农民工中心服务、就业再就业等相关工作用车。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单位)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农民工服务保障工作运行经费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5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5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5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

  本部门按要求对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我局各项指标都较好达到了相关要求,自评分为98.5分。本部门还自行组织了5个项目支出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严格按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对资金进行计划申请、划拨、使用,及时、规范对收支进行账务处理和会计核算,满意度为99%。

  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在2020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农民工服务保障工作运行经费、人社局维稳解困工作经费、 考试工作经费 、执收业务费、 社监委工作经费等5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1)农民工服务保障工作运行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项目全年预算数19.2万元,执行数为19.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完成创新创业标兵及优秀农民工表彰经费9.8万元、省内外农民工慰问费4万元、农民工技能及中国创翼大赛务工补助3.95万元、农民工劳务品牌和返乡创业培训跟班检查费1.45万元。通过农民工创新创业发展大会、农民工关心关爱活动、农民工劳务品牌和返乡创业培训等项目支出,促进珙县15万人农民工服务保障工作正常运行,农民工服务得到保障。

  (2)人社局维稳解困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项目全年预算数5.4万元,执行数为5.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对1994-1997年中专委培生300人进行信访维稳支出4.5万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信访事项支出0.9万元,有力稳控了我县三生信访、劳资纠纷和农民工工资欠费上访事件,促进了社会的和谐。

  (3)考试工作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项目全年预算数8万元,执行数为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完成了 2020年公招机关事业人员共组织2次人事考试1400人次、公招临时人员共组织3次人事考试200人次的考试场地租赁费、盒饭、评委面试费等8万元,保障全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用人需求,更好的促进我县人才的更新。

  (4)执收业务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项目全年预算数7万元,执行数为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完成我县教师中初级评审委员会评审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共90人,初级专业技术职称180人;委托市上各行业评委会评审初级专业技术职务20人,中级专业技术职称20人,高级90人(其中教育系统60人,其他系统30人)等职称专家评审费7万元,确保我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晋升,享受待遇,提高我县机关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

  (5)社监委工作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项目全年预算数3.6万元,执行数为3.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完成我县社保经办机构、领取社保待遇的基金督查34次,保障我县社保基金的监督体系经费支出,提高了基金资金的安全。

  2.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1)。

  本部门自行组织对引进人才享受创业补助、 农民工服务保障工作运行经费、人社局维稳解困工作经费、考试工作经费、执收业务费等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引进人才享受创业补助项目2020年绩效评价报告》见***(***2)。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3.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5、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6. 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力资源事务(款)引进人才费用(项):反映用于引进外国专家补助、引智成果推广等方面的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其他项目支出。

  9.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指其他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1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人员的养老保险支出。

  1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其他就业补助支出(项):指经省政府同意的其他用于促进就业的补助支出。

  1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指反映军转干部安置、人员经费、自出择业、退役金等方面的支出。

  14.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5.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6.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7.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18.城乡社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土地出让业务支出(项):反映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土地出让费用的开支。

  19. 城乡社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 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反映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其他方面的支出。

  2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

  2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3.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4.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

  ***1

  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县政府工作部门,正科级。下属两个独立核算单位(珙县社保局、珙县人就局)和五个非独立核算单位(珙县人才交流中心、珙县人才储备中心、珙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珙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及代管县直属事业单位珙县农民工服务中心、)。

  (二)机构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相关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拟订并组织实施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全县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3、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拟订并组织落实创业、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政策,制订就业资金安排计划并组织实施。

  4、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贯彻落实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统筹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办法,编制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负责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5、负责人才管理和服务相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配合有关部门推进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社会工作人才和其它人才队伍的建设。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培养和引进工作,指导、管理各类人才队伍及有关群体的培训教育工作。

  6、贯彻落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拟订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调控政策,建立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贯彻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有关离退休政策。

  7、负责全县事业单位综合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并组织实施机关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负责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拟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拟订事业单位人员招考计划、调(流)动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政策;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国家荣誉制度和政府奖励制度。

  8、负责全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综合管理,拟订编外人员使用计划、使用方案,会同财政部门监督各单位临聘人员的使用和管理。

  9、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和落实劳务开发的规划及农民工工作政策、规划并推动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0、贯彻执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完善人事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贯彻执行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贯彻落实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负责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协调处理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信访事项。

  11、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投资促进、统计等工作。

  (三)人员概况。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现有职工47人(含储备中心14人),退休职工7人,遗属补助人员3人,临聘人员5人,劳动保障协理员2人,公益性岗位保洁员2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我局2020年全年财政拨款收入2037.42万元,上年结余其他就业补助支出184.33万元,合计总收入2221.75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我局2020年完成全年财政支出合计2146.5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74.37万元(人员经费支出788.41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85.96万元),占40.73%;项目支出1272.20万元,占59.27%。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管理。

  1.预算编制情况。

  根据县财政关于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口径按时汇总编报了本部门预算。做到了应编尽编,无一漏报。保证了收入预算编制的真实、完整。严格执行支出预算人员经费按标准、日常公用按定额、专项经费按项目的编制口径,并对 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进行重点关注,保证了支出预算编制准确性和规范性。2020年我局机关部门预算资金均较准确编制了当年计划完成工作任务和预期要实现的效果。

  2.决算编制情况。

  为保证我局2020年部门决算编制工作的顺利实施,达到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的要求,我们着重做好了各项核对工作。一是做好与财政对账,核对指标、拨款是否一致,核对非税收入是否正确;二是做好与银行对账工作,零余额账户、基本存款账户是否与银行核对一致;三是做好会计出纳核对工作。

  在做好上述核对工作的基础上,注重把好编制环节数据录入和汇审关,首先依据现行会计制度,弄清决算报表结构、主表、附表内容和与上年度相比的变化,以及报表增减情况和填报要求,重点审查报表编制范围是否齐全,有无漏报和重报的现象,是否符合报表编制说明要求,是否达到了决算报表与账簿金额一致等,以提高决算报表完整性、准确性和填报效率,避免漏填报和错填报;其次做好报表的初审修改复审定稿工作,根据决算报表填报内容复杂、数据多的实际情况,在数据录入完毕后,除了注意表内表间勾稽关系外,还注意非逻辑性错误的出现,并对数据合理性进行分析。

  3.执行管理情况。

  我局预算执行进度及预算分配进度都达到了相应进度要求,6月、9月及12月的预算执行率均达到了60%、75%、95%以上。

  4.预算完成情况和违规记录等情况。

  2020年财政拨款资金支出,确保了我局人员基本工资、津补贴、绩效工资和退休人员退休费等人员经费的按时足额发放,超额完成了各种社保征缴、发放、就业促进、劳动保障监察、信访仲裁及人事人才综合管理工作,没有违规记录情况 。

  (二)结果应用情况。

  1.抓制度建设。根据国家有关的会计法规,结合单位和内部管理的需要,配备相应的会计人员,制定职责分明的岗位责任制;根据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管理、财产物资管理等文件规定建立健实物资产的管理制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明确单位收入范围和入账时间,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建立健全的收入支出管理制度等规定。

  2.抓日常财务管理工作。在日常报销和开支方面严格执行《会计法》,严格按差旅费、公务接待费、会议费、培训费等管理办法规定,严格执行各项开支标准。在日常会计核算方面,严格执行《行政单位财务规则》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紧扣全局任务,根据预算资金安排情况,及时调整预算,合理安排使用资金,保证了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顺利开展。高质量完成了局机关和1个代管单位、4个直属单位财务预决算,对局机关的银行账户进行了清理、年检,对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进行了年审。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及时修改调查人员数据库,调整职工公积金和基本医疗保险的申报基数,并进行相应的数据核定、变更和缴纳等。

  3.抓部门预算执行进度、厉行节约和绩效管理。按时逐月上报银行余额表和六项经费月报表,切实做好部门预算绩效自查工作。

  4.抓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根据县财政局统一部署,在规定的时间在门户网站公开了2020年部门预算、三公经费预算和2019年部门决算、三公经费决算。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经过认真对照《珙县部门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表》,我局各项指标都较好达到了相关要求,自评分为98.5分。

  (二)存在问题。主要体现在编制年度预算中,在填报部门预算资金额度较大的项目绩效目标时,对中长期绩效目标、年度绩效目标和明细绩效目标的把握还不够准确。

  (三)改进建议。

  一是要求各业务股室重视项目绩效目标的填报,明确提出计划完成任务及要达到的预期效果;二是加强财务人员的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预决算编制水平。

  ***2

  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项目支出2020年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引进人才享受创业补助费项目)

  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引进人才享受创业补助费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进行了自查绩效评价。提供该项目有关的真实、合法、完整的项目专项资金收支的财务资料以及相关的文件,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在实施必要评价程序的基础上发表评价意见。

  在评价过程中,我们结合该项目的实际情况,实施了包括检查会计记录、核实和调阅相关文件等我们认为必要的评价程序。现将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中共珙县县委办公室 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珙县进一步激发人才创新创业活力的十六条政策》(珙委办〔2018〕3号)文件精神,对经市、县以公开选拔方式统一组织引进的,并与我县用人单位签订5年及以上工作合同或服务协议的全日制博硕士研究生和省委组织部招录的紧缺专业全日制博硕士选调生,10年内分别发放1000元、500元每月的创业补助,对引进到党政机关、县属事业单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博士、硕士研究生分别给予一次性20万元、8万元安家补助。2020年县财政局根据珙委组〔2020〕68号文件及县领导批示,安排28名引进人才享受2019年1月至12月创业安家补助费32.78万元,全部用于引进人才创业补助费项目。

  (二)项目绩效目标。

  按时、准确进行发放。

  (三)项目资金申报相符性。本项目是根据珙委组〔2020〕68号文件及县领导批示,安排28名引进人才享受2019年1月至12月创业补助费32.78万元,由财政局在年初下预算到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申报内容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二、评价结论及绩效分析

  (一)评价结论

  项目绩效评价总体结论 引进人才享受一次性安家补助费和创业补助资金项目实现了专款专用、专人管理,满意度为100%。经过认真对照《珙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表》,各项指标都较好达到了相关要求,自评分为99分。

  (二)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

  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根据中共珙县县委办公室 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珙县进一步激发人才创新创业活力的十六条政策》(珙委办〔2018〕3号)文件精神,对经市、县以公开选拔方式统一组织引进的,并与我县用人单位签订5年及以上工作合同或服务协议的全日制博硕士研究生和省委组织部招录的紧缺专业全日制博硕士选调生,10年内分别发放1000元、500元每月的创业补助,对引进到党政机关、县属事业单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博士、硕士研究生分别给予一次性20万元、8万元安家补助。

  2、项目管理

  资金分配情况:资金分配管理的科学合理性,资金使用情况:项目、资金管理的科学规范性。

  3、项目绩效

  项目目标完成情况100%。所有支付标准均按珙委办〔2018〕3号文件要求执行,所有支付资金均与财政局下发资金相稳合,合法合规,真实及时。

  项目经济效益:确保留住引进人才,让引进的人才能更加全心全意投入到工作,促进经济发展。

  项目社会效益:满足了我县需高层次人才的机关事业单位的稳定和发展。

  项目资金使用效率:本项目资金严格按照既定计划执行,实际支付与计划量相符,实现了专款专用、专人管理,满意度为100%。项目受益群体满意度:保障了引进人才创业的经费需求,满意度达100%。

  三、存在主要问题。由于我县处于偏远山区县,造成了人才总量不足,高层次人才少,单位紧缺人才引进难。

  四、相关措施建议。建议加大创新人才引进渠道和优化服务观念,以更加开放的机制、更加灵活的政策,更加宽松的环境来留住引进人才,让引进的人才能更加全心全意投入到工作中去,为我县吸引、引进、留住高层次人才。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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