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社保中心协同区财政局建立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障待遇预申拨工作机制
为充分保障被征地人员及时足额享受养老保障待遇,区社保中心联合区财政局商定建立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障待遇预申拨工作机制,通过资金提前申请和拨付,为待遇发放打好“提前量”。
目前,全区按月领取待遇的被征地人员共计1.58万人,区社保中心围绕便民惠民的目标,聚焦社保待遇发放的前置环节,积极与区财政局沟通协调,确定自2月起建立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障待遇提前申请和拨付的工作机制,即区社保中心按照2022年2月份养老保障待遇实发数,向区财政局提出3月份的资金预拨申请;区财政局审批后,在2月底提前预拨3月份资金至区社保中心支出户,用于次月相关养老待遇正常发放;以后每月均参照该模式操作执行。该项工作机制的建立,为相关资金的筹集划拨提供了充裕的时间,也为社保待遇按时足额社会化发放提供了资金保障,同时也进一步提升了社保为民服务的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