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市场监管局探索建立长江禁渔长效机制
为深入贯彻长江禁捕退捕要求,区市场监管局从“严准入、广宣传、勤监测、严检查”四个方面入手,探索建立长江禁渔长效机制,提高长江禁渔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水平。
一是实施源头管控,严格许可准入。与经营者签署《浦口区禁售长江非法捕捞渔获物承诺书》,要求各市场主体履行社会责任、食品安全责任。对新申请市场主体名称、经营范围中含有“江鲜”“长江刀鱼”“长江鲜”“长江野生”“野生江鲜”等字样的不予登记,严把市场准入关。
二是广泛宣传引导,浓厚禁渔氛围。运用传统媒体、新媒体等广泛宣传“长江禁渔”政策,一方面在农贸市场、商超、餐饮服务单位等重点场所张贴公告、海报、宣传语,另一方面利用小区户外电子屏、宣传栏、电梯屏等媒介扩大宣传覆盖面,营造“不敢售、不愿买、不愿食”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是加大监测频率,杜绝违法交易。加大长江非法捕捞渔获物网络交易监测频率,对有关捕捞、出售、购买、运输、转让、加工长江非法捕捞渔获物的违法违规广告开展专项监测,对涉嫌违法广告线索严格核实处理,依法从严查处。
四是严格市场检查,清除死角盲区。开展专项检查与联合执法,持续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重点检查是否存在非法捕捞渔获物加工、销售行为及索证索票、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落实情况,坚决斩断销售长江非法捕捞渔获物产业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