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南溪区20192020年乡村振兴项目酿酒专用梁长兴片区长兴道路黑化混凝土采购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内容:宜宾市南溪区2019-2020年乡村振兴项目(酿酒专用梁长兴片区)长兴道路黑化沥青混凝土采购(详见***1);
(二)招标范围:该项目主要内容包含约21740.83㎡沥青混凝土采购,含辅材、摊铺、碾压、铣刨及清扫路基等;
(三)招标人:宜宾昱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四)工程地址:宜宾市南溪区长兴镇;
(五)工期要求:以业主要求为准;
(六)质量要求:按照建设工程相关质量要求;
(七)付款方式:本项目签订合同后,材料机具进场预付中标价的20%,完工后付至结算价97%(最终以现场实际收方进行结算,结算价=中标单价*实际工程量),剩余3%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一年,质保期满后无息返还。付款需提供13%的增值税专用***;
(八)报价方式:5cm厚AC---13细粒式沥青最高控制价为65.54元/㎡,4cm厚AC---13黑色沥青混凝最高控制价为53.39元/㎡,含粘接剂等。(本次单项报价小于最高控制价为有效报价,否则按废标处理)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合法经营范围的独立法人企业;
(二)具有开具增值税专用***能力(相关行业部门颁发的开具增值税专用***能力的证明材料或已经开具过的增值税专用***复印件);
(三)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和出现产品质量问题的承诺函;
(四)信誉要求:投标单位没有处于投标禁入期内。投标单位企业信誉良好;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以有效报价的最低报价作为中标价。如出现报价相同无法确定中标单位时现场进行第二次报价,第二次报价最低者为中标单位(第二次报价以第一次报价为最高限价)。
四、投标文件要求
(一)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正本1份,副本1份。附目录,标明页码。投标文件纸张均采用A4复印纸(图、表及证件可以除外)。投标文件副本由其正本复制(复印)而成(包括证明文件)。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但副本和正本内容不一致造成的评比差错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二)装订要求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分开包装,正本一个包装,副本一个包装。每一个包装都应在其封套的封口处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或密封章;
(三)投标人投标文件格式自行编制,但不得缺少招标人要求提供的相关资料。
五、投标文件组成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投标报价函;
(二)投标人基本情况表(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具有开具增值税专用***能力的证明材料等);
(三)提供相应承诺函(无重大违法承诺、无质量问题承诺);
(四)投标文件须密封,未密封将不接收投标文件。
六、报名时间及地点
(一)报名时间:2021年8月26日至2021年9月2日下午18:00;
(二)报名地点:宜宾昱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宜宾市南溪区政务中心6楼);
(三)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时需现场缴纳200元报名费),报名时提交***2报名表;
(四)报名时提供相关证件扫描件,原件备查(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七、开标时间:2021年9月3日(星期五)上午10:00(截止时间不再接收投标文件)。
八、开标地点:宜宾昱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宜宾市南溪区政务中心6楼)小会议室。
九、投标保证金以及履约保证金
(一)参加投标人须在开标前通过银行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10000.00 元(大写金额:壹万元整 ),招标结束后,未中标者凭银行转账回执单3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原缴纳账户;
(二)中标单位须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后30天内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 100000.00元(大写金额:壹拾万元整)现金或保函。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10000.00元将转为履约保证金的一部分。本项目完工并验收合格后3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若中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未缴纳履约保证金将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同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三)缴纳履约保证金账户信息:
开户名称:宜宾昱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宜宾市商业银行南溪支行
银行账号:201****300326
十、招标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投标单位的公司报价、资质等进行审查。未尽事宜以宜宾昱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解释为准。
联系人:练先生;联系电话:134****7846。
宜宾昱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021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