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开出首张增值税电子普通***
3月2日,我市首张增值税电子普通***在新泰市自来水有限公司成功开出,标志着泰安市电子***应用试点正式启动。
电子***是指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以电子数据方式开具、收取、存储的收付款凭证。与传统纸质***相比,电子***无需印制、打印、存储和邮寄,方便消费者保存使用,大大降低企业经营成本,节约社会资源。消费者可以在税务机关网站查询验证电子***信息,需要纸质***,可以自行打印板式文件,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和使用规定与税务机关监制的增值税普通***相同。
为做好此次试点工作,市国税局选取新泰市国税局先行先试,挑选辖区内部分企业作为先期试点单位,制定试点工作预案,***开展政策辅导,协助服务单位进行技术调试,确保企业顺利开出电子***。试点成功后,该局将对试点企业进行***回访,及时解决试点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继续选取开票量较大的电商、电信、公用事业等行业开展增值税电子***推行工作,为全面推广电子***打下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