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山区阳光工程助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
为通过技能培训让农村富余劳动力在短时间内提高素质,转移到第二、三产业就业,泰山区近日全面启动“阳光工程”,确定了8家培训机构作为阳光工程培训基地,并对每位学员补贴320元作为学费。
为保证“阳光工程”的培训质量,泰山区通过招标的方式,确定了泰安市泰山职业培训学校、泰山神农技术学校等8家培训机构,作为阳光工程培训基地,并与其签订转移培训合同。此外,泰山区财政部门还出台了补助政策,对每位参加培训的学员,补助320元,作为学费统一支付给培训机构。
各培训基地必须与用工单位签订就业合同,这样采取订单培训的方式,能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为保证培训质量,除了对培训学员的就业率进行监测外,泰山区还制订了“阳光工程监督员”制度,每年从阳光工程学员、学员家长、农村基层干部、用工企业负责人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聘请38人,作为阳光工程监督员,对当年的阳光工程培训项目进行监督,反映阳光工程学员对学校的意见和建议,并负责督办。
截至目前,试点期间的阳光工程培训已累计实现转移培训11600人,向北京、南京、青岛等地输送7100人,就业率达100%,其中,电焊工已经成为泰山区的品牌,平均月收入在2000元以上,高者达到3000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