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直部门纪检监察派驻机构促廉政
参与审查廉政风险点9400余个、权力流程1100余项、提出意见建议620余条……今年来,我市市直部门纪检监察派驻机构以深入推进驻在部门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为抓手,充分行使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促进了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与派驻工作的有机融合,有效防范和控制了不廉洁行为的发生。
共同排查廉政风险,扩大知情权。我市派驻机构以驻在部门全面排查岗位廉政风险为切入点,坚持重心下移、蹲点办公、现场审查,深入驻在部门各科室、各岗位共同参与查找廉政风险,先后参与审查廉政风险点9400余个,权力流程1100余项,修订完善驻在部门工作制度3500余项,既熟悉了部门业务,摸清了权力流程,又促进了廉政风险防控建设,夯实了监督基础。
探索创新防控措施,强化参与权。根据驻在部门岗位不同特点,开展岗位个性化教育,将廉政风险点作为个性化教育的着力点,针对岗位权力行使过程和问题多发环节,有区别地开展“情景教育”、“风险教育”、“警示教育”;结合驻在部门工作职责和岗位风险开展了岗位“诺廉”活动。通过岗位“践廉、督廉、考廉”,把个人自律、群众监督和组织监督有机结合起来。截至目前,已组织开展岗位“诺廉”970余人次,公开承诺事项4300余项。实行廉政风险预警。根据岗位廉政风险不同等级,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要求,及时收集、汇总、分析廉政风险信息,按照存在问题的风险大小、影响程度、轻重缓急评估廉洁勤政状况,对存在问题的单位和个人实施“红、橙、黄”三色预警,做到了预防在先,防患于未然。
突出重点工作督查,落实监督权。坚持突出重点求成效,有针对性地实施重点监督,强化督查措施,确保监督到位。今年以来,相继参与了保障性住房、惠农资金、节能减排以及优化发展环境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各类问题240余项,促进了政令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