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区我区财政局三项措施强化财政票据监管
为进一步加强财政票据监管,助力推进数字财政建设,连云区财政局以三项措施为抓手,进一步完善财政票据核销管理制度,积极稳妥推进财政电子票据改革,着力提升财政票据监管水平。
一是严格规范使用范围。根据上级文件要求,精心整理本辖区财政票据分类使用指南,指导用票单位认真执行。定期审查用票单位票据使用情况,通过线上、线下两种方式,时刻提醒用票单位注意财政票据使用范围,在线动态解答用票单位关于非税征管和财政票据使用有关问题,有效避免各种违规使用财政票据情况。
二是认真执行结报制度。严格执行注册登记管理制度,要求用票单位领票前如实登记《财政票据领购手册》并录入票据管理系统,确保用票情况清晰可查。要求财政局及用票单位实行“专人、专柜、专账”管理,力促财政局做到日清月结,用票单位实行每月结数、每年结票,务必做到年终票据库存零余额。
三是充分规范核销检查。坚持“凭证领购、分次限量、核旧领新”原则,实行票据管理“五查”,即查收费项目对不对、查是否本单位开具、查收费票面金额与实收金额是否一致、查作废票据是否规范、查有无缺失票据现象。实行票据分类管理,对于市政类、医疗类财政票据实行每月核查核销管理;对公益事业捐赠类、财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其他非税收入、行政事业性等财政票据,执行“核旧领新”管理,按规定程序当场对票据存根进行检查核销后方可发放新的财政票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