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通报4起基层干部违反四风行为案件
【连网】 近日,我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根据群众举报线索,查处了一批违反“四风”行为的基层干部,现将其中的4起案例进行通报。
赵虎,39岁,男,东海县农业机械安全监理所农机监理员。2007年3月至2014年4月期间,赵虎在负责农机驾驶证考试过程中,谋取私利,玩忽职守,对考证人员不按照要求进行培训和体检,并放松改卷要求,致使不符合条件的人员领到驾驶证,在驾驶农机期间发生交通事故。今年4月28日,东海县监察局对赵虎进行立案调查,现已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万春明,52岁,男,党员,灌云县图河乡建设管理所所长。2013年1月至11月期间,万春明收受违建人员贿赂,致使其在没有取得乡村规划许可证的情况下,违规建房206户,造成极坏社会影响。今年4月17日,灌云县纪委对万春明进行“双规”调查。
陈红军,36岁,男,党员,灌南县海洋与渔业局渔政监督大队副大队长。今年3月9日中午,陈红军与渔政员张中亚、惠军,乘坐由惠军驾驶的渔政执法车(车牌为苏GFH739)一起参加田楼镇陈某儿子的喜宴,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今年3月19日,灌南县纪委常委会、县监察局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给予陈红军党内严重警告、行政撤职处分,惠军党内警告处分,张中亚行政警告处分。
吴典亮,43岁,男,党员,赣榆县宋庄镇水利站站长、党支部书记。今年3月13日上午,吴典亮与姐夫徐某合伙经营的四季红酒店开业,在没有按照规定向主管部门报告的情况下,违规宴请15桌酒席,收受礼金总计5.2万元。吴典亮身为党员干部,违规宴请,违反了廉洁自律规定。今年5月17日,赣榆县纪委给予吴典亮党内警告处分,并责令其退还所收礼金。
为提升监督实效,再次向社会公布市纪委和市优化办的监督电话:市纪委为0518-85825503;市优化办为0518-85850000,欢迎市民投诉、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