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南区强化三同时审查监督管理
青岛市南区安全生产委员会结合本区实际,制定印发了《青岛市市南区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查监督管理暂行规定》,明确了消防、质监、工商、气象、发改、安监、外经、卫生、街道办事处(社区委)等相关部门和项目建设单位“三同时”审查工作职责,细化了“三同时”审查程序,
使各相关部门将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纳入建设项目管理程序,加强协调配合,形成了齐抓共管的合力。
《暂行规定》的实施,加强了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监督管理,规范了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审查验收工作,为促进全区生产经营单位改善安全生产条件,防范建设项目事故隐患,提高本质安全水平,发挥了重要作用。